从“PEKING”与“BEIJING”谈正确的翻译方法

    
    学英语的时候,我们会涉及到一个中文的地名、人名在英语里如何表达的问题。70年代以前“北京”的英文写法是PEKING而不是BEIJING,中文姓名“张进”的英文写法是CHANG TSIN而不是ZHANG JIN。这是怎么回事呢?
    汉字是方块形的表意文字,中文地名人名译成外国拼音文字时,不能把地名的“北京”意译成NORTH CAPITAL,人名的“高英”意译成HIGH HERO,而只能用音译的办法。
    自古以来,汉字的注音采取用汉字给汉字表音的办法,例如“鼓,读作古”,或“塔,土瓦切”,意思是用“土”的声母t和“瓦”的韵母和声调ǎ相拼,得出tǎ的读音。这既不精密,也不方便,而且必须在认识大量汉字的前提下才能学到新的汉字读音,当然就更不便把汉字音译成外国拼音文字了。因此,从明代起,西方来华的传教士为了学习汉语以便传教,就自行创制用拉丁字母拼写汉语人名、地名和各种词语的拼音方案。
    在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诞生之前,我国的地名、人名、商标等译成英法德等使用拉丁字母的外文时,广泛使用英国人威妥玛(Thomas Wade)于19世纪后期创制的拼写中文的一套拼音方案,叫做“威妥玛式拼音”。这套拼音的本意是为西方人服务的,用于中文译音是很不准确的。例如汉语的声母d、t、zh、ch分别拼成t、t'、zh、ch',但在实际应用时,右上角表示送气的那个符号往往被丢掉,因此“东、通”不分,“张、常”混淆,只求个大概其。例如“北京”译成PEKING,“中华”和“恒大”牌香烟译成CHUNGHWA和HENGTA,“青岛啤酒”译成TSINGTAO BEER。
    1958年2月11日,中国全国人大批准颁布《汉语拼音方案》。由于《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自己按照科学的语音学原理制定的专门拼写标准普通话的方案,因此从1979年起联合国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国人名地名的标准;1981年8月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决议,规定把《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文献工作中拼写有关中国的名称、词语的国际标准。从此,PEKING变成了BEIJING,CANTON(广州)变成了GUANGZHOU。商标音译绝大多数是规范的,例如“红塔山”拼成HONGTASHAN,并没有按照旧译法写作HUNGTASHAN。至于“青岛啤酒”、“中华香烟”、“张裕葡萄酒”仍旧使用旧译法,是因为字号老,旧译法早就注册并广为人知而已。
    新出现的商品商标,应以汉语拼音的规范拼写。中国的人名翻译成外文时,有一种把姓和名颠倒的现象,据说是为了适应西方人名在前、姓在后的习惯。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如“陈国华”就是CHEN GUOHUA,不能写成GUOHUA 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