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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用优惠政策广揽人才

2005年9月14日

    
    华声报讯:9月13日上午,河南省人事厅厅长王平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说,河南用优惠政策吸引各种人才,对引进的及省属单位的两院院士,年薪不低于20万元。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省财政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
    
    近年来,河南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与科技兴豫战略、开放带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一起作为加快河南发展的重大战略。
    
    据了解,这个省对引进的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的年薪不低于10万元,省级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年岗位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省财政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2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对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设立特聘专家岗位,特岗特薪。对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学科,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对特殊岗位实行终身教授、终身研究员制度,增强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吸引力。
    
    与此同时,他们还根据工作需要,对省级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市、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硕士,他们可按特殊职位考录。还可分别享受副处级和正科级工资、福利待遇。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可不受编制限制,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有关限制,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积极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此外,河南还规定,对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省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择业,根据个人意愿,按照有关规定,将本人档案保留在学校或人事代理机构,两年内免交人事代理服务费。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供需双方约定,实行就地落户。
    
    据悉,他们对省外来豫工作的人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各地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些人才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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