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流动人才吉林办高新企业可免税两年
华声报讯: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在吉林省服务的柔性流动人才,可以享受到社保等许多和本地人才一样的待遇,柔性人才在吉林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资年度起还可以免征两年企业所得税。这是日前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促进人才柔性流动暂行意见》中提到的。 柔性流动人才工资报酬方面,事业单位可列入工资总额,企业单位可计入生产成本。而且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受编制、职数限制。 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承担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可以申请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以个人名义在吉林省投资创办的企业,注册资本可按最低注册标准执行。在吉林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资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而且聘用柔性流动人才的单位还要为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参保、关系转移等事宜。柔性流动人才是指不转移人事关系或不改变国籍、户籍来吉林省工作、服务或创业的外省市人才、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海外留学人员,以及在吉林省从事兼职服务的省内专业技术人才、经营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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