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华声报讯:一年之内,天津开发区将理顺有关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各种关系并完善相关制度,五年之后,开发区公用事业完全实现市场化,政府将取消各种财政补贴。日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此举标志着泰达公用事业已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 据每日新报报道,天津开发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在五年内准经营性项目仍享受财政补贴,但无论补贴标准的制定还是用途的支配都与先前有较大区别,同时对公用事业项目的立项、审核也将有新的标准和监管举措。 补贴由三方面构成 根据“方案”,按照投资性质和投资主体,将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与土地开发相关的投资,包括征地、平整土地,路桥、管网、绿化、污水处理等项目,政府是投资主体,按土地一级市场规范,由政府直接投资;准经营性项目,主要指公用事业中的水、电、气、热厂站和源头项目、公交项目,政府建立补贴机制,由泰达控股公司或业内投资者作为投资主体负责投资、融资、建设和经营。政府退出以营利为目的、完全市场化操作的经营性项目。 “今后,政府对准经营性项目拨放的每项财政补贴不再采取“打捆式”,而是按一定的标准进行量化,买盐的钱绝不能打醋。”开发区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恺表示,今后在补贴标准上要细化到一吨水、一度电补多少钱。具体地说,今后的补贴金额将由三个方面构成。首先是运营补贴,包括人工成本等,其次是折旧补贴,包括设备等资产的折旧,这两项补贴称为全成本补贴,主要是保证企业的盈亏平衡,第三是利润补贴,标准是净资产6%的回报率作为补贴金额。 该负责人表示,无论是现有企业还是新进社会资本,都将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申报需先获立项批准 尽管泰达已经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但并不意味着政府会放开对所有公用事业项目的立项和监管。“今后,无论是电厂增容,还是水厂扩容,都要进行一系列较为严格的立项、审核和评估,日前启动的开发区管委会项目评估中心和上周成立的公用事业局,都是开发区实施投融资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那么,对于今后申请投资公用事业项目的企业,将如何进行申报? 开发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开发区公用事业必须由需求单位提出立项申请,进入项目备选库,再由项目评估中心对这些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价,拟定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报管委会批准。没有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不能批复立项。开发区管委会组建公用事业局履行对公用事业投资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建设和补贴运营等项工作的政府职能。今后,凡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和享受政府补贴的投资项目,要由需求单位按照开发区经济发展需求提出立项申请,并进入项目备选库。所有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都应从项目备选库中生成。 进入备选库的项目按性质不同分为土地开发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与此同时,开发区发展计划局下增设项目评估中心,对进入备选库的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价,给出投资规模和资金总量的评估意见,对项目实施进行排序,由发展计划局拟订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报管委会批准。没有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不批复立项,没有立项批准的项目不得拨付资金和开工建设。(吴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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