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放开电力石油等行业投资领域
华声报讯:据新华社消息,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资本放开电力、石油等行业投资领域。 青海省工商联会长匡湧介绍说,结合本省实际情况,青海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在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入电力、石油、通信、铁路、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领域,积极促进垄断性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其中包括: 1、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电力产业开发。 2、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石油产业开发,进入风险勘探和开发领域,以多种方式参与省内老油田、边际油田改造;收购低产油井,自主开采、加工、出售产品。 3、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煤液化、煤气化、煤焦化等煤炭资源深加工产业。 4、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通信产业开发,参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发展通信衍生服务项目。 5、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铁路、民航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参股投资省内自有铁路(专线、专用)建设;鼓励拓展铁路、航空领域新的服务项目,以独资、参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并允许其买断经营权。 6、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非公有制资本可采用独资、合作、转让等形式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 7、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参与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重组、改造停产或破产军工企业。 8、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领域,以独资、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可将投资权、建设权、经营权一并授予符合特许经营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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