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规模资助留学回国人员计划浦江人才计划启动
上海市7月1日正式启动“浦江人才计划”,从今年起,上海市政府将每年保证财政拨款4000万元为来沪海归提供创业“第一桶金”。凡回国来沪工作、创业不超过2年的海归个人或者团体,都可以申领这笔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政府专项资助。据悉,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针对留学人员的最大资助项目。 上海市人事局局长丁薛祥表示,创业初期的留学人员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困惑,银行贷款需要抵押和信用等级,而国内的融资机制又不健全,因此,很多好的项目和研究成果不能推广。所以该市启动浦江人才计划,为留学生们创造第一桶金。 资助对象: 1、应聘来上海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2、在上海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3、来上海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4、其他上海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资助重点、类别、及额度: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科研开发(A类)、科技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和特殊急需人才(D类)四类。 2005年度资助重点: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金融、会展、港航、文化艺术、高级翻译等。 资助额度分为三类:一类为50万元;二类为20万至30万元;三类为10万元左右。这笔资助金不仅仅可作为海归人员的科研开发、科技创业、教学、文化艺术创作等研究费用;申请项目的贷款贴息;成就奖励;甚至可以补贴他们的生活,或者解决特殊困难。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突破50万元。 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通过上海市人事局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请联系上海市人事局留学人员工作处,电话:0086-21-64045568-6316); 2、新近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不超过2年(即2003年1月1日以后来沪工作或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3、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1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应邀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除外); 4、申请者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 5、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学历、经历等条件限制。 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择优推荐、市人事局和市科委联合评审的办法遴选,通过竞争优中选优。 申请者可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事局“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一式八份)送交所在单位、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区县人事局、科委审核(其中A类及C、D非创办企业类报单位审核;B类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区县科委审核;C、D创办企业类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区县人事局审核) 盖章后,报送受理窗口。 申请时间: 2005年度A、B类申请受理期限为7月15日至8月15日;C、D类申请受理期限为7月15日至9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受理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 管理办公室 1、上海市人事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电话:0086-21-64045568-6316 2、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处 电话:0086-21-53822040-61316 申请受理窗口
地址: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5楼 电话:0086-21-68883080 (上海市侨办 司伟建供稿)
|
|
公共页右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