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阿尊和玛丽俩夫妇对中国的一切,简直是着了迷。他俩人很有言语的天份,普通话、广府话分别说得很清楚。“吃了饭没有”,“食饭末”,经他们的口说出,很具韵味,比许多中国人说得都字正腔圆。 阿尊驾驶过经华埠的两路公车,中国话就是从那时开始接触的。他高大魁梧,乌亮的皮肤,鬈曲的短发,眯起眼睛笑口常开,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一派讨人亲近的形象。加上“早晨好”,“食饭末”的礼貌,阿尊应该是最受华人欢迎的公车司机了。 两家的来往,大多都是做饭时在厨房闲聊的。阿尊使用筷子的熟练程度,真叫我吃惊,他简直可以把偶然从后院飞过的苍蝇用筷子一夹就夹住。他告诉我,以前居住的街坊,十几户人家组织了一个“筷子使用协会”,每年都举办活动,其中一项就是烹饪中国食物和使用筷子比赛。比赛的内容是把青豆撒在盘子里,3分钟内看谁用筷子夹到最多。阿尊2003年得冠军,所以他就做了一届2003年的“筷子使用协会”会长。 我家的厅堂放置了一个红木的笔架,吊了三枝毛笔,是招文昌的风水摆设。阿尊见了说:“中国有两样东西最吓唬人,一是筷子,一就是它――毛笔。”我说:“你的筷子比我还灵光呢!”“哪里哪里。”阿尊说:“最大的学问是毛笔。”他见我疑惑不解,又说:“别的国家用的是自来水笔铅笔,连续不断,没有了停顿,也就没有了节奏。中国的毛笔就不同,一点一横,停一停,回一回气,多么的从容不迫。毛笔蘸满了墨,笔尖软绵绵的,它就是不听你的使唤,你浑身的气力不知跑到哪儿去了……就像太极功夫,讲究一个招式,一个回合。西洋拳击么,扭做一团,毫无美感可言。”我的额角冒出了冷汗,我屏住气听他说完,天哪!多么细腻深邃的哲理,这样的话,应该是教授在大学的课堂里讲的,可是它出自阿尊的口里。“尊,你真是叫人刮目相看!” 我说,最近旧金山市市长已经开了话出来,说他要带头学中文,学讲普通话。阿尊也说他明年要把大女儿先送到华埠读读一星期两堂的中文,要我替他留意留意。(来源:美国《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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