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团保留曾向日军交奉纳金证据
华声报讯: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亚日军占领时期被强制缴纳奉纳金的惨痛经历,对马来西亚许多华社团体可说是挥之不去的梦魇。 对雪隆惠州会馆而言,此经历亦相去不远。惠州会馆甚至不得不变卖会馆位于隆市谐街及罗爷街的产业,才筹足款项按期缴交奉纳金。 当年日军所强征的奉纳金种类,分为富户奉纳金、商店奉纳金与居民奉纳金。 雪隆惠州会馆仍旧保留昭和17年(1942年)以来的十余张奉纳金收据。 惠州会馆必须缴付的奉纳金类别,属于富户奉纳金。该会馆总共所缴纳的奉纳金数额,大约有16.85万日圆。 惠州会馆展示的收据显示,必须在指定限期内缴付的奉纳金,分别有15万日圆、1300日圆、38.5日圆等。 雪隆惠州会馆会长何日新说,当年人人见识过日寇铁蹄残踏的实例,没人敢反抗,该会馆唯有按期缴付,以示慰劳日军。他说,慰劳日军等于喂养日军,违命者将遭受砍头处分。 最叫何日新为之气结的是,该会馆有一期共缴付1300元叻币后,收据上注明会馆尚有欠款未清,欠款只说明“欠银未沽定”。 “强制征收奉纳金之后,还说你有欠款未清,欠多少钱不告诉你!”他接着说,收据上也盖章印上“50%团体产财捐”。 何日新认为,60多年来能够保留这些收据,应归功于历届理事的精明智能。 雪兰莪福建会馆的奉纳金收据版本,有别于雪隆惠州会馆保留迄今的收据正本。 福建会馆展示1944年的奉纳金收据,全属手抄式资料。 马来西亚纪念日据时期殉难同胞工委会主席翁清玉指出,由工委会成立的奉纳金索偿律师团,已准备好在8月15日之前入禀马来西亚法庭正式提出诉讼。 他说,工委会目前正积极筹募此次诉讼的法律经费,筹募目标为20至30万林吉特。 他说,除了掌握雪隆惠州会馆、雪兰莪福建会馆、富商尤却娘后裔、吴志超个人的奉纳金资料,工委会正接触其它方面搜集证据。 早在1995年,马来西亚华团便开始通过华总等组织,多次向日本政府提呈备忘录,要求归还日军占领马来亚3年8个月,至少达5亿林吉特的赔偿,以弥补当年强逼民间缴付5000万叻币的奉纳金。 由于多次提出要求不果,马来西亚纪念日据时期殉难同胞工委会,最近在搜集包括奉纳金收据的相关证据情况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正式提出奉纳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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