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中国游客赵燕的美国联邦海关人员洛德斯,9月8日经陪审团裁决无罪。此一结果有些令人难以接受:把人打成那样子,难道没错吗?但问题是,陪审团认为被告没罪。 在法庭上,赵燕痛哭失声,指着洛德斯说:“就是他打的我,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他的那张脸。”被告并未否认喷辣椒水和殴打赵燕。法庭争议的是,洛德斯是否在职权范围内“合理地”使用暴力,是否遵照他所接受过的执法训练规定。最终,陪审团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裁定他无罪。 无论人们内心认定“合理的”搜查或使用暴力应该是什么样,也无论对赵燕的遭遇是否寄予同情,但按照美国司法体制的游戏规则,陪审团认为无罪,就是无罪。 人们也许会问,难道陪审团就不会有偏见、不会把事实搞错?当然,陪审员是经过筛选的,法官也会向陪审员指示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条文的意义,但纵使有偏见或搞错了,裁决仍是最终的。 不过,陪审团裁定被告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被告或其所属机构没有民事责任。赵燕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那也是弥补刑事裁决的方法之一。 法网若鱼网,什么样的网捕什么样的鱼。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迫使议会修补“法网”,从而促进司法公正,但是,绝对的毋枉毋纵,恐怕永远都做不到。(来源:美国《侨报》,作者:沂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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