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才柔性流动来徐可享9大待遇
华声报讯:据彭城晚报报道,外地以柔性流动方式来徐的人员在徐工作期间,可享受9大方面的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人才柔性流动,是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打破国籍、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形成与人才资源开发配置市场化、社会化、全球化趋势相适应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智力流动、来去自由的人才流动方式。 外地以柔性流动方式来徐的人员在徐工作期间,凭《特聘工作证》可在9个方面享受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一)参加单位和社会的各种集体活动,参与本市的各种评比、奖励活动,并在申请科研经费资助、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二)在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流动等人事管理方面享受本市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三)工资报酬可根据其所任职务和本人的专业水平,由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其工资收入可由单位成本列支;(四)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任职条件,在徐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因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可按有关规定在徐申办出国(境)手续;(六)可依法参加我市的各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回外地的,可按规定保留、转移关系或结算。用人单位也可为柔性流动人才提供有别于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相应商业险种组合的人才保险,用以养老、医疗、意外保险等各种保障。保险数额与人才业绩紧密挂钩,保证各类人才在履行合同后成为保险收益人。人才组合保险可办理异地转移或退保。人才组合保险费支出经核准,可计入成本。尚未实行社会统筹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或协议中对待遇作出约定;(七)来徐从事专利入股、投资创办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八)海外留学人员到本市投资创业的,享受留学人员来徐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九)被我市单位合法聘用一年以上的外地来徐人员,可持《特聘工作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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