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出台系列优惠措施吸引“海归”
华声报讯:综合重庆晚报、重庆商报报道,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渝工作的意见》,推出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渝工作。 可申领工作居住证 来渝工作的留学人员可以申领工作居住证,享受该市市民待遇。 根据该《意见》,留学人员中的外籍人员,需在渝工作并长期居住的,可为其签发2-5年内居留证件及相应的多次往返“Z”签证;对不需要常住的,可为其签发2-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F”签证,签发次数不限。另外,该市将建立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委员会,留学人员可直接在该市首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子女升学加分 《意见》要求:海归人员来渝落户,在子女入学入托、申办驾驶证、购房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配偶安排工作,其随归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渝较好的学校入学,免收政府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如果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子女恰遇升学,可享有加分优惠;已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子女,可允许在该市市属高校插班学习。 未加入外国国籍但已获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要取得该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及16周岁以下或者是在校学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以随迁。 可承包租赁科研机构 《意见》指出重庆市人才引进的重点在如下几个方面:在海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人员;学成后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等从业,并拥有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员;该市急需的中青年高管、学术带头人;包括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等。留学人员可通过考试、考核、招聘等,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或兼职;可承包、租赁经济实体和科研机构。 国外工龄可“带回” 据悉,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归,其出国前、在国外工作和继续学习的时间,可“带回”重庆,计算为工龄。其工资待遇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而且,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首次确定工资时,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高定2-3个职务工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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