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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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华资企业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良好

2005年8月26日

    
    国务院侨办于今年4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境内投资企业调查的通知》(侨经发〔2005〕53号),各地侨办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今年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各地侨办近日反馈的情况,截止8月中旬,各地华资企业调查工作基本进展顺利,绝大多数侨办将按计划完成任务。
    
    一、调查工作已进入数据汇总阶段
    
    截止8月15日,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办都按照既定方案完成初级调查工作,目前进入数据汇总阶段。
    
    各地侨办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实施。大家认为:国务院侨办决定开展全国华资企业调查工作,是侨办系统加强侨务经济工作基础建设、深化为华资企业服务工作的一次重要行动,对适应新形势下侨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整和制定相关侨务政策,提高利用华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充分发挥华侨华人的“独特”作用,促进华资企业更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为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转发了国侨办53号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调查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并积极与统计、工商、外经贸等部门进行磋商,争取支持。许多省市侨办精心组织,层层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天津市侨办主任张福林在动员报告中说,这是多年来我们想做、做不了的事情,市侨办要不惜一切人力物力投入,坚决把这次调查工作做好。
    
    二、因地制宜,积极推动调查工作的开展
    
    各地侨办根据国侨办53号文精神,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主要做法有:
    
    一是争取省市领导支持。如天津市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批示成立华资企业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任组长,市侨办、工商、商务、统计部门派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所属区县转发国侨办文件,并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陕西省领导指示统计局、工商局、商务厅协助调查工作,6月已获得基本数据;辽宁省侨办向省政府专题请示,主管领导批示要积极做好调查工作。
    
    二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争取支持配合。如江苏省侨办与统计局联合向各地发文,为基层侨办的调查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福建省侨办邀请统计、工商、外经贸、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领导召开“华资企业调查”座谈会,征求意见和看法,并联合这些部门发出《关于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省内投资企业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调查工作。
    
    三是从相关部门直接取得相关资料。上海、北京、河南等省市侨办从统计、工商部门取得企业资料,提供区(市)作为开展走访调查的依据。如上海市侨办组织专业人员从三资企业名录中筛出华资企业,发给各区侨办,以识别本级区域内的华资企业;北京市侨办直接与相关部门沟通获取数据;甘肃省各市州6月已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初步掌握了各地华资企业名录。
    
    四是划拨专项经费确保调查工作开展。辽宁、陕西等侨办争取当地财政部门为调查工作下拨了专款。重庆、福建等侨办召开专题会议,并针对调查经费困难,设法予以解决。
    
    五是开展培训、组织具体实施。如江苏、浙江等省侨办对地市侨办开展调查工作进行专门培训,明确调查工作的意义、任务、方法和步骤,并对填写调查表格等事项做了详细的讲解和指导。湖南、浙江省侨办指导各地(州)市侨办成立“华资企业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使整个工作有序展开。
    
    六是结合调查工作,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如广东省侨办要求各市以调查为契机,加强与华资企业联系,了解华资企业在当前的经营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专题报各级政府,并倡议在今明两年开展“走访千家华资企业”活动,逐步形成联系和长效服务机制。陕西省侨办决定根据华资企业调查情况,筹组全省性华资企业组织。
    
    此外,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侨办还对所属市区的调查进展情况逐一进行了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保证按时完成任务。(经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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