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延森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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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延森,1945年生,朝鲜归侨,山东人,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能够坚持原则,认真做好主管工作。在主管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严打”方针,严格审限制度,注重司法文书质量。曾实现刑庭全年审结382件刑事案件,结案率100%,且无一超审限,年终被院通报嘉奖;在主管执行工作中,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努力解决执行难,加大执行力度,为企业转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执行庭1998年共收1802件执行案,执结1732件,执行标的金额达8090余万元,1998年执行庭被区评为“文明示范点”,年终被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排名从1996年的第15位升至全市法院第3位,并涌现出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支炳环这样的先进模范。在主管的其他工作中,努力做到为审判服务,为全局工作服务。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