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娜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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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安娜(1956-),女,福建莆田人,中级律师。担任莆田修远律师事务所主任以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几十家,年均办理案件50件左右,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上千人次。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受到社会广大群众好评。特别在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及三资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做了许多工作。1995年当选为全国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1997年当选为福建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多年来一直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法律工作者及优秀律师。1997年及1998年被评为城厢区社会治安综治先进个人,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