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材(1949-),福建泉州人,助理律师,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自1984年起,积极协助外事侨务办领导和科长督办、经办落实侨务政策案件7000多件。其中落实华侨私房政策1920多件,回收60年代初精简归侨、侨眷职工及办理农转非2900多人次。10多年来,为华侨、侨眷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联系律师、公证事务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1984年以来,办理侨务信访案件2000余件。经调查研究,先后撰写《泉州市城市非住宅出租华侨私房的调查报告》。《华侨房屋急待解决的若干问题》等7篇论文,为维护侨益作出积极的贡献。此外还撰写20多篇调研文章,其中有《试析台湾对华侨投资优惠规定》、《试析台湾与大陆华侨投资优惠规定》、《试析台湾与大陆华侨投资环境》、〈〈关于泉州市海外宗亲会回乡谒祖活动与宗祠的调查》等论文。1990年以来先后整理出〈〈泉州市海外重点人物简介》四辑、18.9万字。并先后整理出印尼、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和美国等国家《泉州人简介》、《泉属海外宗乡社团概述》等侨情资料。历时8年完成篇幅42.2万字的《泉州市华侨志》的编纂出版工作。完成改编〈〈泉州市志·华侨志》,以及〈〈泉州市志·泉州与港澳关系志》和《泉州市志·人物志》中华侨人物传记的编写、撰稿任务。负责《泉州市志》编辑、完成篇幅达100多万字的涉外分志的总分纂、定稿工作。也对如何编纂地方志进行研究,所撰写的论文中《重调查研究不轻信权威——泉州华侨史若干问题的考证》一文被选登在《福建史志》1991年第4期。此外,其参与该办承担的历次大型活动的海外嘉宾接待任务中的邀请、联络、接待工作,以及负担国外科负责的对外宣传和其他不少日常工作事务。政绩突出,受到好评:1990、1991、1992.1993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1993年7月,被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地方志编纂先进工作者”;1994年9月,被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1994年度市直机关先进工作者”;
1995年5月,被授予“ 1994年度福建省侨务系统先进工作者”,1995、1996和1998年度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997年7月,被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1995-199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1998年11月,被福建省人事厅和省侨办授予“福建省侨务系统先进工作(生产)者”称号(享受市(地)级劳模待遇);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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