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湘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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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湘(1942-),福建福州人,高级工程师,福建省交通厅副厅长。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遵照江总书记的教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厅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1996-1998年5月,负责泉厦高速公路现场施工管理,任省高速公路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为确保工程质量,坚持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工作方法,三年多坚持在泉厦高速公路施工现场,为能公正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把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前移泉州,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线情况。工作以身作则,不辞辛劳,不搞特殊,在泉州现场与同志们同住一幢楼,同吃一个食堂饭,为泉厦高速公路如期建成通车作出了贡献。1998年5月以后,分工协助厅长分管基建、安监两个处室的业务工作,能主动向处室和水上二级单位请教,深入处室基层了解情况,并注意做好安全检查与宣传工作,积极促进交通系统在车站、车队、修理厂的规范化管理。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