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4年9月召开的师第三届侨代会以来,我师各级侨联组织,在师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兵团统战、侨务部门的关怀与指导下,组织广大各族侨联干部和积极分子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侨务法规、政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并从农四师的实际出发,组织和团结各族侨界,在为维护侨界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加快经济的发展等方面作了许多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侨联部置的各项任务。主要情况,现作如下汇报:
一、侨联的组织建设情况:
(一)组建侨联组织的情况:
根据《侨联章程》有关规定,在四师侨联召开首届大会并成立于1985年8月。1989年10月召开了第二次侨代会。现在的第三届委员会组建于1994年9月,从归侨、侨眷较多的24个单位归侨、侨眷中,共选举产生了包括11名少数民族在内的25名委员(其中包括三名少数民族在内的9名常务委员)。设了名誉主席1人,主席1人(少数民族),副主席2人,秘书长(女)1人。在35个单位组建了49个侨联小组。
(二)学习、宣传《侨联章程》的情况:
1、在全国第五届侨代会于1994年6月通过新的《侨联章程》后不久,在9月初,农四师侨联召开第三届侨代会,除在会上传达学习外,还部署了在全师各级侨联组织和侨界中广泛组织认真学习、努力贯彻《侨联章程》,不断巩固和发展侨联组织的各项工作。接着于95年年初,为了在广大少数民族归侨、侨眷中学习、贯彻《侨联章程》,由师侨联主席亲自动手,把它翻译成维吾尔文,并把《保护法》等其它侨务法规一起编成汇编,铅印成1000本,发给侨界学习。
2、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届侨代会于1996年3月通过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实施(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细则》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侨代会于1996年10月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执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的细则》,也由师侨联主席译成维吾尔文,连同汉文本一起编成册子,印发给各侨联小组、委员和与侨联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为继续巩固和发展侨联各项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研究基层实际,贯彻《侨联章程》,不断发展侨联组织的情况:
一成立侨联组织,农四师侨联就把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侨联工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做为侨联各项工作的基本落脚点来抓。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一是原掌握的数据和情况,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二是归侨、侨眷,几乎都是在“文革”期间背过“里通外国”、“两条心”“两个脑袋”等黑锅,心里还有余悸,这样,侨联掌握的情况就与实际侨情不符,只有调查研究并用调查研究的机会,面对面地宣传邓小平侨务思想,宣传党和国家当前的侨务政策和法规,才能接近于侨界实际,更好地为侨服务。
截止今年年初,各单位都按时完成了任务:
1、新发现了许多归侨、侨眷:有的单位,原来一直统计上报他们那里只有几户、几人等。这次一普查。一下子发现了几百个侨眷。例如,昭苏77团原来一直报的是哈萨克族侨眷“1户,2人。这次普查时新发现的16周岁以上的就达到680多人。全师各族“两侨三胞”及其眷属由师这一届(第三届),侨联委员会于1994年9月上任时的871户、4380人,经师侨联近几年依照《侨联章程》,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填表登记工作,到目前,发展到1374户、5551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外籍华人在我国的眷属。他们在外国的亲属主要分布在哈萨克斯坦、乌孜别克斯坦等原苏联的中亚各国。少数分布在土耳其、沙持阿拉伯、加拿大和美国等。
根据“两侨、三胞”及其分布和人数特点,侨联组织由原来的一个师级侨联和49个侨联小组共50个组织,发展到现在的一个师级侨联、一个团级侨联、4个中心侨联小组、60个侨联小组等66个组织。这些组织,在侨务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一般能坚持每年至少开一至两次侨联常委会、委员会或小组成员会议;每年组织二至三次茶话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
(四)不计报酬,专门为侨的情况:‘
为侨热心服务的人由95年年初师三届侨联委员会刚成立时的120多人(即49个小组正副组长98人和师侨联委员25人)发展到目前的160多人。
这些人,都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做工作,已离退休的同志则凭一股子为侨服务的热劲坚持工作,不仅连队、团场如此,师侨联也是如此。
(五)与当地侨联加强联系的情况
近几年,农四师侨联加强了与当地地方侨联的联系,以达到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目的。例如,师侨一联从1997年开始,常常应进派人参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侨联召开的有关会议。例如学习“十五大”精神座谈会、传达自治区侨联四届二次全委会精神座谈会、侨界代表人士座谈会等;并在会议上发言,介绍农四师侨联的工作和体会,以达到交流经验的目的。州侨联也主动与农四师侨联交流情况。
(六)获荣誉称号、奖励和受到表扬的情况:
94年年底前,受到全国侨联表彰的先进个人有1人(黎特仁);受到自治区侨联表彰的先进侨联小组有1个(65团侨联小组);先进个人1人(黎特仁)。受到兵团侨联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两个(65、71团侨联小组),先进个人4人、积极分8人。1995年后。即农四师侨联第三届委员上任后,也能继续保持了原有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不少先进集体和个人·
1、先进集体
农四师侨联在19的年10月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侨代会此荣获了“为‘八五’计划做奉献的先进侨联、荣誉称号。
1996年3月召开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届侨代会上荣获了‘兵团先进侨联”称号。
在1998年9月召开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三届二次全委会议上,作为在‘为兵团侨界增光添彩的‘六个一”创建文明侨联(小组)活动”的先进集体,荣获“兵团文明侨联”称号。
2、先进个人:
在1996年3月召开的兵团第三届侨代会上,61团的帕吾孜(维吾尔族)荣获“兵团先进侨眷”称号。
1998年9月在兵团侨联三届二次全委会议上,作为“创建文明侨联(小组)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有农四师侨联的毛拉也夫(维吾尔族)等三人受到了兵团侨联的表彰奖励。
3、师侨联在本师各团场侨联组织了上述各项活动的评比,并进行了奖励。
二、组织各族侨界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侨务政策和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情况:
归侨、侨眷,除了参加本单位党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外,各级侨联组织也在师、团党委统战、侨务部门的关怀、支持和指导下,组织各族归侨、侨眷,着重学习和贯彻了国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两个《实施办法》:
(一)学习、宣传情况:”
《保护法》颁布于1990年;国务院的《实施(保护法)办法》颁布于1993年;新疆的《实施(保护法)办法》颁布于1994年11月,在《保护法》颁布后不久的1991年4月和8月,农四师侨联先后两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于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保护法》作了专门研究和安排,各农牧团场和企事业各单位侨联组织也给予了积极配合。
师、团侨联组织翻印了《保护法》汉文本4000多册发到侨界人手一册;在此基础上,又组织了广泛地学习和宣传。64团党委拨出700元宣传活动费,在该团大部分归侨、侨眷是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而又缺乏少数民族文字资料的情况下,团党委和统战、侨联部门组织人力,自行翻译、印发,政委阿合买提江(侨眷)亲自挂帅,连续三天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宣传,出专栏37期,有线广播180次,出黑板报38期,张贴标语2000多条,宣传画7幅、照片12张。受教育人数达14000多人次。归侨、侨眷集中的61、62、63、65、67、68、71和76等团场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在普遍开展学习活动的基础上,师侨办、侨联联合组织了一次全师性《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
2、农四师侨联于1995年元旦接到学习、宣传和贯彻的通知后,师侨办、侨联立即通知全师侨务部门和侨联组织利用各种宣传设施,组织各族归侨侨眷学习。以增强依法办事和保护合法权益意识。并决定师侨联领导深入团场督促学习、贯彻实施,重点检查了归侨、侨眷较多的团场。
在检查时发现:归侨、侨眷都缺少学习资料,于是,立即补印汉文1000本,发到侨眷手里。师侨联自行编辑以〈保护法》及其两个《实施办法》和《侨联章程》为主要内容的维吾尔文《侨务法规、章程汇编》(其中的《章程》由侨联主席译成维吾尔文),印刷1000册,发给维吾尔和能看维吾尔文的其它少数民族归侨、侨眷每户一册。这时,大家,特别是少数民族侨眷,高兴地说:过去,因不知道有这些法规,就不知道怎么办好。这下好了,现在有了这指路明灯,走路再不怕摔倒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保障了!
3、在与侨联工作有关的领导、工作人员参有的各种场合,只要需要,就不失时机地、反复地讲《保护法》和它的两个《实施办法》。
(二)《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根据《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子女升学、就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的规定和《国务院实施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农四师各级侨联组织积极配合和协助基层单位的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从住房、扶贫、发放退休费、子女升学、就业,来访亲属的接待、陪同等多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受到了归侨、侨眷以及他们的来访亲属的称赞。例如,65团哈萨克族侨眷苏勒坦,因种植没有经验,致使欠账8000多元,经侨联组织配合、协助,65团侨务部门找连队协商,连队出担保贷款4000元,发展养殖业,当年还了帐,第二年获纯利10000多元,还修建了新居4间。69团,在只有一个医务人员指标的情况下,优先为香港回乡同胞李雁玲之女安排了工作。
根据〈〈保护法〉〉第八、九条关于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应当给予支持的规定。利用侨眷优势,侨联组织协助和配合师侨务部门,较快地发展了侨务经济。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各族归侨、侨眷中,开展了以“传达一条信息、介绍一家客户、介绍一个人才、引进一个项目、推销一种产品、开展一项活动”和“帮助一个贫困户,为单位做一件好事,写一封爱国信,为侨界解决一个问题,扶持一个侨属企业”等活动,加快了社会主义双文明建设的步伐。就拿侨属经济来讲,侨属的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由1994年年初的16户,到1997年年初发展43户。到目前,又由43户发展到108户(110个小企业),分布在15个农牧团场和厂矿企事业单位。
在以上侨属非公有制经济中,师建筑工程公司陈雪华的兴隆饭店、师农机厂唐祚娟的食品店和养殖场都有雇员。全师侨属非公有制经济资金也由94年年初的166万元,发展到目前的250万元。在农四师的侨属经济中,还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情况就是:相当一部分侨眷不是固定在一处设点经营。而是利用地缘、语言等优势,在国境口岸从事转手买卖。其中,有的拥有数万到数十万、甚至百万元的资金。
在学习、宣传和贯彻《保护法》过程中,农四师侨联注销了两个公司,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
三、配合和协助统战和侨务部门组织各族侨界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情况:
(一)为抢险救灾捐款捐物:
早在本届侨联委员会上任之前(1994年年底前),就曾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为灾区、为残疾人和为其它社会事宜捐款捐物的活动。如90年就有110人为亚运会捐款1065元,为此,农四师侨联还受到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侨联的表彰。1991年7月有283人为内地洪涝灾区捐款3675元,1992年5月有220多人为残疾人捐款239元等等。这个传统,仍然在保持。例如:1996年,师侨联组织归侨侨眷奉献一片爱心,积极参加为帮助受灾人民度过难关的捐款括动,有16个单位的188名归侨侨眷共捐款2412.04元。别外。全师归侨侨眷870多人为“防病改水工程”捐款8700元,师副政委哈萨克族侨眷巴依道吾来提、维吾尔族侨眷毛拉也夫、再尼丁、吾买尔、吐尔逊江等同志捐款都各达佰元以上。
(二)协助和配合统战、侨务部门,动员和组织各族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每年在元旦、春节、国庆各种节庆活动。
1.在师里,1997年6月20日师党委统战部召开的“各界人士迎香港回归座谈会”上,参加会议的许多归侨、侨眷代表畅谈香港回归的重大意义,并一致认为,以“一国两制”科学构想为内容的祖国统一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从台湾、香港、澳门问题的实际出发,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科学构想,是对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的发展。会上,侨眷、师侨联主席毛拉也夫还在一张4开纸上画出一公分等于一公里半比例的香港区彩色图,为与会者讲解了香港的地理、历史及经济发展现状。与会者还一致表示,深入学习并宣持邓小平理论,学习、宣传邓小平侨务思想,加强与海外亲友通信联系,对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早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贡献力量。
2、团场和连队等基层单位的侨联小组,积极协助统战、侨务部门,动员和组织各族归侨、侨眷积极参加那里的以迎国庆和香港回归为内容的茶话会.座谈会、歌咏比赛和联谊会等各种活动,例如师建筑工程公司组织的百人大合唱,参加师里的比赛,名列第二。在迎接澳门回归时,也组织了类似的活动。
四、配合、协助统战、侨务部门,在贫困侨眷的脱贫致富方面,也作了大量工作。
据1996年年初的统计,人均年收入不足500元的归侨、侨眷贫困户,全师共有155户(827人),分布14在全师十四个单位。近两年来,根据上级侨联关于“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努力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扶持工作”的指示精神,师各级侨联组织,积极配合和协助各团场的统战、侨务和主管扶贫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如了解和反映侨眷的贫困情况,提出建议、扶持、自救等。经过各单位近几年采取划出三至五亩地,免收土地费;免费培训,科技扶贫;资金扶持无息或低息贷款,政策优惠;鼓励闯市场办企业等办法,1997年,一年内有61户,322人脱贫。
五、配合和协助统战部门,“认定身份,填发侨眷证”工作的情况:
从1998年底到99年年底,农四师侨联和下面的各侨联(小组),配合和协助统战、侨务部门,翻译、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政外(侨)发字(1998)34号和兵团兵侨字(1998)6号《通知》,并按《通知》要求,传达、讲解并进行了走访登记、填表上报等。
目前,已经为4314名各族归侨、侨眷中16周岁以上的3678人颁发《归侨、侨眷证》的工作,为依法确定、准确掌握济务工作对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侨务法规,切实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使侨务能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服务。
六、认真贯彻中国侨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情况:
师侨联接到1999年7月中旬召开的中国侨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八月中旬召开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三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的文件,立即转发到全师各个侨联和侨联小组,在各单位统战、侨务部门的亲切关怀和具体指导下,除了利用广播、电视和墙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了报告会、座谈会等,传达、学习了文件。大会通过的全国侨联章程以及兵团领导和兵团侨联领导在兵团侨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传达报告进行了学习,大家都深深感到很受教育和鼓舞,对未来前景充满了信心。特别是广大各族归侨、侨眷,对于我师的侨联和侨眷也能够被列在全国侨代会上受表彰的先达集体和先进个人行列当中,感到无比的荣幸和鼓舞,并表示:以继续进取、团结奋斗的实际行动,保持已得荣誉,再作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