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花先进事迹
洪秀花(1944-),女,归侨,福建南安人,小学高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6年,在教育工作中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既教书又育人,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分工,工作踏实,任劳任怨,爱生如子女,因人施教循循善诱,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搞好素质教育,教育成绩显著。为高一级学校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