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忠(1939—),印尼归侨,广东梅县人,1959年回国,广东省侨联副主席,广州市侨联主席、党委书记。1965年在暨南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在广州市明中学先后任教师、团委书记、教务主任、副校长、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自1981年调广州市侨联工作,先后任副主席兼秘书长;副主席、党组书记;主席、党组书记。曾任八届、九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现兼任中国侨联常委、广东省侨联副主席。其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侨联恢复了活动,在其领导下,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批准成立广州市侨联党组,市侨联从此按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从1987年开始,负责分管市侨联的经济工作。经过实践和探索,较好地把为该市经济建设服务与办好自办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大胆开拓,指导和组织同志们先后办了近10个有着鲜明侨字特色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约大多数直属企事业单位均取得较好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发展和壮大侨联的经济实力作出了贡献。近年来,其还积极探索侨联的文化、宣传、联络工作的新途径,在其主持、参与和领导下,创办了《侨友画报人《广州桥商报》,广州华侨文化发展基金会和广州桥联艺术团,这“一刊、一报、一会、一团”的创立,成为侨联对外宣传联络活动的主阵地,扩大了侨联在海内外影响。重视发挥港澳侨社团凝聚和辐射的重要支点作用,近年来多次参加了香港、澳门十多个侨社团的重要活动,与之建立了较密切的联系,为市侨联会的外联工作带来积极的效应。1980年被区委评为东山区优秀共产党员,1982年出席全国侨务系统表彰大会,评为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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