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红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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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红(1954-),女,侨眷,山东威海人,淮阳市卫生局局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1989年至1994年任清丰县副县长期间,分管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和文化、宣传等工作,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清丰县先后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集资办学先进县,被全国爱委会、卫生部授予卫生改厕、改水先进县,并于1994年在该县召开了全国卫生改厕现场会。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局长后,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组织开展达标上等,使市人民医院于1998年创建成“全国百佳医院”。淮阳市为全国“爱婴市”,中医院、防疫站等单位分别通过甲等医疗单位验收;兼任市爱卫办主任,大搞城市卫生治理,该市先后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1998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全国六个控制吸烟先进城市之一;加大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使全市县区提前两年实现了国家“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大力组织开展“三讲”、“三优一满意”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抓班子,带队伍,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使市卫生局于1998年分别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市“文明机关”,其本人于1996年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妇幼卫生先进工作者,被市政府评为创建卫生城市先进个人,1997年被省人事厅、卫生厅、中管局授予省先进工作者,1998年4月和3月分别获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巾帼建功”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