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尚固(1944-),湖南湘潭人,湘潭县政府侨办主任、县侨联主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和运用邓小平侨务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特别热爱党的侨务事业,从事侨务工作10多年来,所负责的县侨办、县侨联先后被评为全国、省、市、县先进集体。被归侨侨眷誉为“我们的忠实公仆”。并当选为县政协三、四届常委,市侨联副主席(兼)。努力落实党的各项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服务。复查落实全县归侨侨眷冤假错案48件,50人。配合法院平反侨眷历史老案3件,撤销原判2人,宣告无罪1人。落实“文革”期间乱批乱斗、查抄财物及落实侨房政策共300户。帮助海外侨胞寻亲15起,受到海外侨胞的感激和赞扬。近6年来,共处理侨务侵权案件21起,保护华侨祖墓案件5起,其他纠纷50多起。发挥侨务优势,积极牵线搭桥招商引资,发展侨属企业,为开创侨务经济工作新局面作出贡献。近10年来,先后引进三资企业16家,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近2亿元,引进华侨捐资建校6所,捐建彭德怀元帅汉白玉雕像一座,捐赠小车一辆,以及修路架桥等公益事业10多起,共折合人民币120多万元。发动归侨侨眷利用侨汇扶持和发展侨属企业24家,个体经营300多户,年产值和营业额2亿多元,年税利1500多万元,归侨侨眷就业1000多人。个人被县人民政府授予立大功和多次嘉奖,先后被评为省、市优秀侨务工作者,1997年和1998年县人民政府连续授予招商引I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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