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发(1949-),贵州贵阳人,贵州省侨办处长。自1982年调省侨办工作以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学习中能联系实际,所写论文曾在《侨务工作研究》刊物上发表。长期负责侨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起草〈〈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爱岗敬业,热心为桥服务,敢于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们的好评。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经常向领导提出好的建议。1994年被评为全省侨务工作先进个人,1994-1997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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