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明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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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丽明(1951-),女,福建同安人,工程师,江西省侨联秘书长。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于党的事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刻苦,学习认真。在省侨联一直协助主席分管办公室和直属企业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制定了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荐侨界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担任全国侨代会代表、中国侨联委员、常委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想办法开拓财源,努力增收,以弥补侨联财政经费不足,同时进行内部挖潜,减少了些不必要的开支。通过几年的艰苦奋斗,侨联目前有了自己的会所,还兴建了职工宿舍,办公设施日益完善,办公条件较为优越。为了增强侨联企业经济实力,协助主席对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企业管理的措施,规划企业改革,扶持了几个有潜力、见效快的企业上马。在党的十五大前后,能紧跟中央的步伐,按照中央对企业改革的新精神及时调整侨联对企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对侨联企业全面进行了“三改一加强”。有一颗热情为侨服务的心,能热情接待和认真对待侨众的来信来访,不遗余力解决困难归侨、侨眷的生活,受到广大归侨、侨眷的赞誉。作为侨联秘书长,在协调侨联机关各部室的有机运作,把握侨联工作的大局,做好领导的助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侨联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中,不论是从积极与海外同胞的联络工作,到与地方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中,都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克服困难,付出辛勤的劳动,努力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从而促进了侨联事业的发展。1997、1998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1994年荣获省侨联“为实现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贡献奖”和中国侨联“爱国奉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