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华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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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华(1940-),马来西亚归侨,广东陆河人,1956年回国,泰安市侨联主席。回国后由广州华侨补习学校调到北京华侨补习学校,又从北京分配到山东省第一中学,直到高中毕业。后根据其意愿调入山东省社会主义劳动大学泰安三分校林业专业学习。由于组织上的需要,提前分配到泰安县人民银行工作。自1964年至1979年的银行工作16年间,虚心学习政治、业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文革期间,立场坚定,团结同志,做好本职工作,历次被评为金融系统“先进工作者”。1979年破格调人泰安县委统战部工作。1987年调入泰安市侨联工作。在改革开放中,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积极稳妥的探索侨联改革的新路,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海外亲友众多的优势,自1989年来公派和个人出国14次。为该市牵线搭桥签订经贸合同和议向四十余个,总额近两千万美元。签订进出口贸易合作协议两个,为该市30余种土特产品出口奠定了基础。在其热情宣传推荐下,泰安、泰山在东南亚一带形成了广泛影响,迎来了大批旅游观光者。还扶持侨属兴办企业并获得双效益,还创办了海外小商品展,得到有关厂家的借鉴。在其联络和牵头下,有省、市9个经贸和文化交流与合作团组出国。个人出国期间,也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现虽已年近花甲,仍以忘我的革命热情投身于改革开放之中,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积极参政议政,实话实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一些党政领导干部腐败情况下,其能做到同流不合污,密切联系群众,奉公守法,生活中不搞特殊,在同志们和广大归侨、侨眷中树立了典范。1994年被评为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1996年授予全国侨联侨务工作三十年的表彰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