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挺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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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秀挺(1939-),女,侨眷,山东掖县人,达川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以法律纪律为准绳,秉公执法执纪,刚直不阿,积极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严肃惩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分子。在执法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不顾年迈体弱,经常深入企业、农村、学校等地检查了解情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治理公路三乱中,经常上路明察暗访,对省内外反映强烈的210国道上的胡家收费站进行了彻底清除,达到全国首批公路无三乱的地区,受到了地委行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扶帮贫困乡、特困企业工作中,心系工人农民,时刻关心着农民的脱贫致富、企业的生存发展。经常深入乡村、工厂,为他们献计献策,排忧解难,为宣汉县洋烈乡修通了洋盘公路,改造学校危房、发展经济果林,使该乡提前两年脱贫致富。干部群众们说“解放几十年都没有办到的事,你给我们办成了,真是太感谢你了”。扶帮的特困企业,在其关心、帮助。支持下,从连年亏损走上了连年盈利的发展道路。由于扶帮工作成绩显著,其所在的单位达川地区监察局,被达川地区行署评为先进单位,其个人受到地委、行署领导赞扬。1956年至1961年先后被团县委、团地委、团中央评为先进个人;1976年、1990年被达县地委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1991年、1993年被达县地区直属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992年被达县地区行署评为先进工作者;1993年被达川地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选为中共四川省党代表、达川市人大代表;1994年在四川省侨联系统开展的“为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化做贡献”活动中被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表彰;1994年至1995年度被达川地直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996年被达川地委授予人民好公仆称号;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