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竹(1940-),女,缅甸归侨,云南腾冲人,1944年回国。长期在共产党和政府的关心培养教育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其走上了个体经营之路,遵纪守法,资金有所积累,内心想着,政策那么好,是每个人奋斗的大好时机,抓住机遇,坚决走自己认为是对国家对自己都有益的事,于是拿出资金,放弃城市生活.去承包了两千亩荒山,开发荒山,建设荒山,认定这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之事,认准理,干到底,就带着这种想法干开了,去实现其人生的最后价值。在开发荒山的同时得到各级领导的帮助和支持,披星戴月,日晒雨淋,遇到困难克服了又前进,就这样消灭了荒山,种了1300亩核材,200亩板栗,200亩梨,100亩茶园,其它还有杉松,果松,日本甜柿、桃李,常年无节假日,年复一年,持之以恒。1991年被云南省双学双比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女能手,同时被评为三八旗手,有奖状和证书。1992年3月2日获“三八绿色工程”授予全国“三八”绿色奖章一枚,有荣誉证书和奖章,是国家妇联和国家林业部授予的。1994年被保山地区评为双学双比先进个人,有证书。1995年,保山地区三级干部会受表扬、授匾,曾得各级领导的表扬和名匾。1996年授予保山地区劳动模范称号,有荣誉证书。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认为做的还很不够好,并不停的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其所在之乡是贫困乡,还要帮助周围的村民一起奔小康,帮他们脱贫走好带头的榜样。认为:爱国家建设国家是我们中国人本份,这也是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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