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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尧的拳拳爱国心:创“信达利号”代办侨汇侨信

2017年04月14日 15:31   来源:青田侨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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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志尧(1895-1962),字塙士、淳如。生于青田县十一都东山村,因住宅频遭水灾,于1914年(民国三年)年冬迁居东源村。1917年就学于商务印书馆所设商业学校。1927年,因陈诚关系,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总务厅长。1938年2月捐资创办青田东源小学。1939年,请周恩来为东源小学题词“中华民族新希望”。抗日战争期间曾主持湖北省银行工作。1940年兼任湖北省田粮处处长。后去台湾,1950年任台湾交通银行董事长。其父亲赵菊壮,清贡生。

民国四十九年十月四日与家人摄于台北青田街寓所
民国四十九年十月四日与家人摄于台北青田街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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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7年(民国六年),赵志尧于省立十一中完成学业毕业回家,当时虽然清政府已推翻,但民主制度尚未建立,封建思想仍然弥漫人心。时值袁氏称帝,张勋复辟,政治不修,军阀割据,兵连祸结,民不聊生。一个中学毕业生,虽有恫瘝之怀,但恨无匡时之力。但是徵逐宦海,俯仰由人,又有违自己之志气,故决计学商,以求自立。

  在家不久,赵志尧即离开家乡作省城之游,希望自己有所上进。途中从报上获悉,上海商务印书馆附设的商业学校招生,于是决计前往应试,即被录取,当年冬天赴上海就学。该校为商务印书馆出资创办,赵志尧一面研讨商业理论,一面入该馆实习,边学边用。

  时值民国初期,商务印书馆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文化事业场所,可谓精英荟萃,英才云集。当时,章乃器的弟弟章秋阳也在商务印书馆当学徒,该馆是中共创建时期的一个重要活动据点,许多早期职业革命活动家如陈云、张闻天、董亦湘等人都在这里活动过,章秋阳很快加入了共产党,并且还和陈云一起在该馆发行所秘密建立了一个党支部。

  赵志尧在商务印书馆服务达十年之久,获得了丰厚的商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在最初的六七年间,赵志尧谨守岗位,克尽厥职,虽依次迁升,但是难望发展,前途迷茫,总有依人作嫁之感,终非长久之计,故产生以自力更生另谋发展的意图,但是才财两缺,其设想得不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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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5年(民国十四年)秋,赵志尧中学时代的同学厉用时,准备赴法国经商,途经上海,住在他的舍下。当时,厉用时体弱多病,而且所带资本也仅能敷衍到法国的川资而已,生活经商均难以保障。赵志尧认为他这样的体格不适宜去他国异邦,建议在上海另觅商业途径,慢慢谋图发展的机会。

  于是两人共同计议,决定自行经商。经过多方研究,他们得出结论:第一经商项目必须选择根据他们自身的财力和人力所能胜任的商业对象;第二必须选择与他们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而不是其他人所能竞争者。当时,温州、处州同乡在海外人员不下数千人,每年接济家用及汇到上海采办货物的款项,数字极为可观。虽然上海设有“普达利”兼办该业务,但尚缺乏专业性机构代办,辗转委托,不但手续繁琐,而且意外损耗较为普遍。赵志尧和厉用时认为,如果能在上海设一行号,专代侨商办理汇兑及信托事宜,以最高效率,博取最低报酬,既对同乡有益,又对他们本身有利,这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于是决定在上海设立“信达利号”。

 “信达利号”汇兑单据
“信达利号”汇兑单据

  “信达利号”的主要业务,即代为侨胞办理汇划存放及信托事宜。创办之初,为了节省开支,赵志尧即在其住宅腾出一室作为营业处所,初步业务计划是:一、对于海外华侨,委托所认识之人,分头介绍“信达利号”的业务;二、凡是初次出国华侨经过上海的,如有需要办理的事项无条件为之服务;三、归国华侨到达上海,无论是认识或不认识也全部无条件为他们服务。

  除此之外,赵志尧在上海熟悉行市,对于华侨汇回中国的款项,需要由外币兑换国币转汇到家乡的,往往能以较高价格出售,并迅速转汇;对于吸收存款则从优给息,放款则从低计息;对于华侨信托之事,必须多方设法办到,使其感到满意为止。

  在此后不到二年间,“信达利号”便在上海声名鹊起。一旦有人提起“信达利号”,人们便知道这是专为“华侨服务”的机构。因此,其业务逐渐走上蒸蒸日上之道。

  1927年(民国十六年),因为营业需要,“信达利号”办公地址迁到江西路谦信洋行楼上,并在温州、处州各先后设立分号,由于业务的扩大,工作更加繁忙,原有人员明显不够。时方(厉用时的内亲)的朋友吴卓如在德国经商,经他们举荐,决定商聘其回国相助。

  是年,赵志尧承陈诚之邀,参加二十一师工作,初任二十一师少校会计科长,曾一度投笔从戎。赵志尧离开上海期间,“信达利号”业务交由厉时用、吴卓如全权处理。此外,赵志尧还辞去了上海商务印书馆的原任职务。

  1928年(民国十七年)秋,赵志尧脱离军界再度回上海,专理“信达利号”业务。他审时度势,重新计划,业务进展颇速,到了民国十八年“信达利号”业务益臻发达:每年汇款可达百万元,存款也在六七十万元之间;同时领用中国银行发行的钞票壹百万元,四角印有“信”字暗号,在上海市流通;在内地设有温州、青田、丽水、碧湖、松阳、遂昌、龙泉、庆元等分号;进一步充实人员,加聘洪伯通先生任会计。彼时,即为“信达利号”鼎盛时期。

  这年秋天,赵志尧又奉陈诚电召为陆军第十一师军需处处长,故再度将“信达利号”的事宜交由厉用时、吴卓如经营。次年,“信达利号”再次乔迁江西路泗泾路转角处,新址为一新建的洋楼,设有电梯,上下甚称方便。


 “信达利号”与客户的通信
“信达利号”与客户的通信

  C

  1931(民国二十年),赵志尧奉调至南京任事,只能在假期赴上海理事。赵志尧回上海后得知,“信达利号”及分号都犯有见利忘害的弊病,且组织欠健全,责任无穷,故立即召集会议,商讨解决四件事项:一、放款严加限制;二、分号向总号超额透支限期收回;三、为求将来发展,决定将总号分号联合改组为小型银行;四、议定了资本总额,为银元五十万元。资本总额由总号、分号分别认定,以原业务为基地,除总行在上海办理存放划汇业务外,并尽量将头寸调至内地,由分支机构办理押放等业务。

  赵志尧这一改组,使“信达利号”发生了质的改变:一、变原组织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二、变原组织的合伙性质为股份制性质的银行。

  在经营“信达利号”期间,赵志尧除为侨胞和同乡服务外,充分考虑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如在农村放款要压低高利,活跃地方金融;在土产输出时,以押汇方式予以资金通融,使农业经济得以日臻繁荣,农村的农商活力和一般百姓都得到了利益。此外,在经营所得中,还提出一部分资金,为地方办理公益事业,诸如交通建设、教育等事。

  1932年“一·二八”事变发生,人心惶惶,尤其是内地人士,不明上海情况,对所认股本都不愿缴付,“信达利号”的事业受到严重影响,其业务逐渐衰退。赵志尧认为天下事不进则退,况且身为国民党要员,事实也不能兼顾商业,故决计退股。在赵志尧脱离“信达利号”时,资产尚能平衡有余。根据当时所签条款,从此,“信达利号”由厉用时、吴卓如二位全权负责。

  自赵志尧创设“信达利号”直到到他脱离为止,除为侨胞服务外,凡有同乡经道出入上海者,遇到困难需要帮助之际,他都会尽力通融。由于赵志尧童年历经困苦,饱尝艰辛,使他养成爱为助人之品性,对人十分热忱,一旦遇到同乡偶遇困难,他便乐于施以援手。历年以来,由此项产生借款竟达数百户,均无法收回,赵志尧只能以自己的盈余作抵消。

  “信达利号”创办以来,赵志尧对此用尽心力,在经济方面除家庭费用得到部分补贴外,并没有因为创办、经营“信达利号”而一举成为坐拥万贯资本的贵族,但他在动乱年代间一心为“华侨服务”的拳拳爱国之心,高贵的爱国爱乡行为,依然经得住岁月洗涤,为后人所称赞。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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