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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版“丁义珍” 文昌原副市长符涛生受贿判6年

2017年06月16日 14:57   来源:文昌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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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贫困,经过奋斗走上仕途却没能经受金钱诱惑,靠帮忙揽工程捞了200多万好处费。

  文昌原副市长符涛生一审获刑6年

  本报讯 符涛生出生在文昌的一个贫困家庭,通过勤奋读书,考入了广东省商业学校,毕业后便被分配到文昌市统计局当办事员,从此踏上仕途。但是,在2005年至2015年间,符涛生一路从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做到了文昌市副市长,却因为没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因受贿落马。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符涛生有期徒刑6年。见习记者吴兴

  多次帮人承揽工程,好处费收到手软

  2006年至2015年,符涛生在担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文昌市发改局局长、文昌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张亮(化名)承揽文昌市文城、清澜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及污水管网勘探工程、文昌市文教河入海口综合治理等多项工程。

  为了感谢符涛生的帮助以及今后获得更多关照,张亮分19次送给符涛生83.1万元。在非法收受的好处费中,2012年9月12日,张亮以给符涛生儿子符某某购车的名义,通过银行转款的方式又送了25万元。

  “得知文昌有个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后,我在2008年下半年的某天晚上,打电话约符涛生出来吃饭喝茶。他说,吃饭喝茶就免了,有事可直接到文城镇南阳路找他,他在那散步。当晚,我便开车到南阳路去找他了。见面后,我跟符涛生聊了些工程上的事情,让他给予支持帮我拿下这个项目。他说,能支持会支持。离开时,我将一个装有20万元的袋子交给符涛生,他没说什么就收下了。”张亮交代称。

  符涛生还帮助挂靠海南省第五建设工程公司的李林(化名),承揽了文昌市文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标段工程。为感谢符涛生的帮助及继续得到其帮助,李林分二次送给符涛生共计30万元现金。除此之外,符生涛在职期间,多次帮他人拿下污水处理厂、冬季瓜菜基地建设等工程项目,非法收受李某21万元、张某20万元、刘某18万元等。

  2006年至2015年,符涛生收受的好处费共计239.1万元。

  法院一审判处符涛生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70万元

  符涛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罪无异议。符涛生的辩护人称,符涛生在协助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交待全部受贿事实,其行为属自首;符涛生认罪、悔罪,案发后,主动退赃81万元,请求对符涛生从轻处罚。

  经法院查明,符涛生收受95万元线索,是海南省纪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自行发现的。符涛生在“两规”期间,虽然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其他人钱物之事实,但这些事实与办案机关所掌握的他本人95万元的受贿事实属同种罪行。辩护人关于符涛生归案后能主动退赃,认罪、悔罪,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理,应予采纳。

  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符涛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承建商张亮、李林等人共计239.1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符涛生具有坦白情节,归案后能积极退赃,在“两规”期间,退赃61万元;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其立案侦查期间,退赃20万元;在本院对其审判阶段,退赃120万元,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符涛生在担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及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多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酌情从重处罚。海南一中院一审依法以被告人符涛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海南特区报记者 吴兴)

【责任编辑:丁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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