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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将对全市低收入家庭进行全面认定并开展专项救助

2021年07月27日 10:36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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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宁将对全市低收入家庭进行全面认定并开展专项救助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6日消息(记者 张野)近日,万宁市发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专项救助实施方案,对全市低收入家庭进行全面认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1年以上(含1年)居住地的镇政府(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得到认定后,可获得相应救助。

  城乡低收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按户认定,认定的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三个方面。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应为万宁市户籍,或为海南其他市县户籍,长期在万宁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处于万宁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至1.5倍之间(含1.5倍)。人均拥有货币财产不超过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6倍,人均拥有实物财产价值在5万元以内。

  此次即将开展的专项救助共有低保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和残疾人补贴七类。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临时、住房、教育、医疗、就业救助和残 疾人专项救助所需资金,从各专项资金中列支,中央财政已经列 入补助范围的,从现有资金筹集渠道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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