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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年间的书籍见证潮籍契约华工历史

2016年07月05日 14: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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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华人海外移民的历史,学界一般认为有四个阶段,最初是16世纪后期到19世纪中期,这阶段大约有150万商贩和工匠外出谋生;此后是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以契约华工为主;然后是20世纪初期到中期的自由移民;最后是改革开放后到现在。目前,研究多集中在第三、四个阶段,至于第二阶段,历史有所记载,但是之前在实物印证方面较为匮乏。”潮学研究者陈汉初介绍。

  但是近日,随着一本刊印于光绪九年(1883年)的《外国音书》被发现,潮籍契约华工的研究有了关键证据。这本“粤东潮州会馆藏版”的《外国音书》是一本记录光绪六年(1880年)潮汕籍在古巴的华工花名册,共有3466人,记载着姓名、籍贯、年龄这些信息。在这些信息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记者采访了陈汉初,听他说起这段带着血泪的历史。

  解读▶▷《外国音书》与合同相互印证

  “在这本书的前言里,提及到在光绪六年时,华人在古巴雇工人数已经达到4万余人。当时刊印这本《外国音书》,希望能够广为传送,让名单上华工们的亲人知道这些人的音讯,可以与他们通书信。这也是当时刊印这本书的目的。”陈汉初介绍道,“这是一个善举,同时也记录了历史。”

  这本68页的花名册中,有包括潮州、潮阳、揭阳、海阳、惠来、普宁、澄海、饶平、大埔、丰顺等地的潮籍华工,其中以潮州最多,达到1888位。这些华工的年龄大多在四五十岁,其中还有5位20岁以下及108名60岁以上的潮籍华工。

  而一次巧合,让陈汉初在这本名册中有了新的发现:“当时我得知一位姓赖的女士去古巴旅游时淘到一份清同治十年(1871年)的劳工合同,我几经周折拿到了这份合同的图片,在《外国音书》之中,我找到了这位合同签署者——40岁的饶平人‘张香’,而在合同上显示他的年龄是31岁,潮州人,在澳门签下这份合同。”

  “年龄上吻合,籍贯说‘潮州’与‘饶平’都说得通,而当时港澳地区因为中国政府无权管理,契约华工很多从这里出海,加上清末潮汕地区瘟疫流行,不敢从潮汕地区出船,而是从港澳地区。这可以基本确定《合同》上的张香与《外国音书》上的张香是同一个人。”陈汉初说。

  陈汉初向记者出示了《合同》的图片,《合同》有中文与外文两个版本,均为统一样式,只有在空白处填写华工的姓名、籍贯、年龄、日期并画押。“这份合同非常珍贵,之前还未发现类似合同。从合同的内容上看,这是一份不平等条约,将华工视为牛马,‘悉皆听从指示’,而且条件差工作时间长,还可以像货物一样被卖。而华工大多知识水平有限,甚至大字不识一个,只能任凭摆布。”陈汉初说。

张香的《合同》。许端阳 摄
张香的《合同》。许端阳 摄

  据了解,张香的第五代后人现在在古巴生活。陈汉初表示,像张香这样能够在繁重的劳工生涯中存活并成家立业的是少之又少的例子。

张香《合同》外文部分。 受访者供图
张香《合同》外文部分。 受访者供图

  历史▶▷被“卖猪仔”的契约华工

  “清末、民国时期的报纸、文章中,都把买卖华工行为称作‘卖猪仔’,而这些契约华工便被称为‘猪仔’华工。因为当时载满华工的船只泊岸之后,事主会与顾客议价,这个过程很像猪厨与猪船的交易,所以被称为‘卖猪仔’。”陈汉初说。这段“卖猪仔”的历史充满血泪。

  把契约华工当作“猪仔”卖到海外去的,多是在汕头开埠后进入汕头的洋行及买办。据陈汉初翻阅当时汕头出版的《岭东日报》,发现在当时已有报道。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2月的一篇名为《严禁诱骗》的报道中这么写道:“(汕头)为华洋通商口岸,各国招工赴洋拥植者,每为客馆招收,设客馆者,先由洋行担保具结,方准开创。”,而本来是自愿前往的华工,却因为“无赖、强匪、烂崽等辈俱可开设客馆”导致这些不法的客馆开设者把汕头街道上来往的村里人“用计诱骗至店,不闻愿否,强迫出洋”,对于这些被诱骗的华工而言,“一朝出洋,长为异域之鬼”。

  “当时中国时局动荡民不聊生,不少人想为了谋生而外出,加上当时北美与东南亚因为列强的殖民开发需要大量的劳工,所以廉价的中国劳力便成为外国公司找寻的目标。而潮汕地区因为地少人多导致了这个问题非常突出。加上买卖劳工是一门较为暴利的生意,所以很多潮汕人就惨遭‘卖猪仔’。”陈汉初介绍。

  无论自愿与否,劳工们面对的环境可谓艰苦。光就运输条件而言,在《广东华侨史话》中这样记载:“那时从香港乘船到旧金山,要一个多月,这样长时间的折磨,往往100个人中,有时竟死去三四十个人。有一次船到旧金山港口,船员打开舱盖,突然一股臭气从舱底直冲上来,七八个满脸血污的华工,横七竖八地躺着,尸体已经腐烂。”

  根据《岭东日报》当时多篇报道,除了诱骗劳工外,当时在潮汕不少地区还出现了针对妇女、儿童的绑架拐卖。“被拐的妇女作为‘猪花’卖往海外,以解‘猪仔’乡愁。”陈汉初对此直呼“凄惨”。

  面对这样的情况,虽有部分官员士绅出面制止,如光绪二十九年澄海县知县董仲容发出示文严禁拐骗劳工并悬红通缉非法招工行为,以及汕头洋务局“遇有拐贩人口,即行扣留讯究”,但是实际上对于子民被“卖”这个现实却无力提供保护。像粤东潮州会馆这样的士绅组织,除了发声遏制非法招工外,能做的也就是通过印刷《外国音书》帮助这些在外劳工寻找家乡亲人了。

  “我们必须正视这段历史,虽然不堪回首,但难以忘却。”陈汉初说。(许端阳)

【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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