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在线的华侨华人朋友们大家好!有句话说的好,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侨华人。今天我们华侨华人的足迹已经遍及世界近两百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华侨华人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维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为回应广大侨胞的关心与需要,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涂崇禹律师做客中国侨网,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解答侨胞的投资困惑,助力侨胞事业蓬勃发展。涂律师您好!在网友提问之前,您可以简要介绍一下您自己和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吗?

涂崇禹:感谢国侨办、中国侨商会、中国侨网等活动主办单位对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和我本人的信任。我现任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专职律师执业20年,曾参与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超过3000件,部分案件曾名列中国最高院“全国首批十大调解案件”、厦门市“年度知识产权事件”、厦门市中院“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等评选中。我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同心?律师服务团第一批活动优秀团员、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省政协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现在,我兼任民革厦门市委副主委、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市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协宪法人权专委会委员、福建省青法协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导、嘉庚学院副教授等等职务。同时我还担任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全国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福建省及厦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福建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等等社会职务。

我所在的福建重宇合众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9月30日,是一家较大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并设有厦门市海沧分部、翔安分部及福州、莆田、泉州三个分所,共拥有律师及行政近百人,设立了党支部、团支部和工会组织,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超过4200件(其中公益与援助案件约300件)。事务所工作范围涉及各种新兴与疑难法律领域,并可用中英文双语服务,已办理的法律事务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涉外涉港澳台侨与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公司、合同、房地产、建设工程、侵权、刑事、劳动法律服务和职工/青少年维权与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曾多次成功地为外国政府与世界知名机构在中国的投资与其他活动提供法律帮助,也曾为国内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各类企业单位、金融机构和个人包括弱势群体等在内的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专业服务,是中共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同心律师服务团”签约单位、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加盟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协及法制日报社“法律服务咨询站”、共青团中央“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省律协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厦门大学等三所高等学府的实习基地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厦门市的“文明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和“青年文明号”。

  主持人:您担任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有多久了?参与办理的涉侨经济纠纷多吗?

涂崇禹:我自2009年始有幸受邀担任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至今已近6年连续三届。在此期间,我继续担任多家涉侨机构如厦门市侨办、翔鹭腾龙集团、华冈投资股份、来奇偏光股份、厦门华侨博物院等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常年与许多华侨华人包括侨商侨眷侨胞日常接触,办理了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之香港集友银行股权确认案(涉及陈嘉庚亲友等捐赠的集友银行股权)、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与中电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设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合同纠纷系列案(涉案金额约8亿)、香港诚信置业有限公司等申请认可与执行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判决系列诉讼案(内地首例)、翔鹭(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与商品房建设开发全程法律服务案(前者为群体性诉讼,超过700件系列案件;后者为重点项目,涉及投资约50亿元)、鼓浪屿忠权楼捐赠纠纷(涉及至少四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法域之民事主体)、华冈集团合作合同纠纷案等多起涉及侨胞和侨资机构的典型法律服务,解答过数十件包括落实侨房政策、侨房权属争议在内的相关法律问询。

主持人:在担任特邀律师的过程中,在与侨胞、特别是侨商的接触中,您认为侨胞投资中国的最大的法律或认识误区和维权困难是什么?怎么解决呢?

涂崇禹:有些侨胞、侨商往往有一个认识误区:要么认为中国缺乏法治,有法不依,只能靠关系人情处理权益纠纷,不重视寻求法律服务与事前风险防范,导致权益受损;要么因久居国外对中国国情认识不足,喜欢将境外的习惯思维照搬境内,提出不切中国司法实际的主张,有点水土不服。这有待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提高与完善,达到习主席要求的“四个全面”。现阶段应尽力做好涉侨法规和其他基本法律的立法、解释、宣传与法律扶助,减少误解与模糊,改善侨商在国内投资的法治软环境,特别是在港口物流、贸易救济、投融资市场准入、外汇管理、证券经营、知识产权、劳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土地房产政策、税收征免、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加强法律规范与服务,逐步在侨商侨胞中树立我们的法治大国形象,使他们融入我国的法治文化并从中真正受益。

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一个是中国国内层面,一个是境外投资层面。因涉及不同法域的不同法治环境,纠纷的管辖(法院或仲裁)与法律适用非常关键。为减少政治和法律风险,建议事前充分调研并寻求使领馆、商会(贸促会)、船东保赔协会、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律师所、会计师所、商务信用咨询调查机构等)、政府招商与投资促进部门的协助。

 主持人:您来自福建的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我们知道,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核心区,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请问,作为资深法律工作者,从法律视角看,您认为福建籍侨胞在国家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的优势是什么?

涂崇禹:福建是我国著名侨乡,闽籍侨胞遍布海内外,他们曾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作出了重大历史贡献,也是驻在国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福建籍侨胞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环境与风土人情,同时又对国内和家乡有特殊的乡情情结和语言文化共鸣,是连接中国与周边国家与地区的“桥梁和纽带”,他们具有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天然优势与内在愿望。

 主持人:您觉得侨商在投资建设福建、参与“一带一路”整体建设、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体发展境外合作过程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或者说风险点有哪些?您有什么建议吗?

涂崇禹:关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一个是中国国内层面,一个是境外投资层面。因涉及不同法域的不同法治环境,纠纷的管辖(法院或仲裁)与法律适用非常关键。为减少政治和法律风险,建议事前充分调研并寻求使领馆、商会(贸促会)、船东保赔协会、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律师所、会计师所、商务信用咨询调查机构等)、政府招商与投资促进部门的协助。

  主持人:下面,我们开始在线咨询,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问。
  网友:我是最近刚从美国回来的侨胞,投资了一个小型的企业。但我们平时更多地关注企业的经营运作,法律知识确实不足。您认为对于像我们这样对国内的很多情况还不是很了解的小微企业创业侨商来说,有什么渠道可以比较快速地了解需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哪些属于必备法律知识呢?

涂崇禹:若想一般性地了解某一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浏览有关政府官方网站中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栏目是一个较为快速简便且成本低廉的途径,如可使用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官网、官微和各地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官网、官微或者相关事业单位与服务机构所设立的专业网站、热线电话等;此外,还可以通过专业网站如法律图书馆、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中国法院网中的法律文库等和百度等综合平台的法律法规汇总搜索进行查询。

现在国内各地也设立了很多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投资促进局、招商中心、资讯站、服务团等,必要时可上门当面咨询,一般均有工作人员接待解答。

至于专业问题,为保证解释与适用法律的权威性,建议咨询和委托资深律师办理。

  南非侨胞:想回厦门投资。想问一下,对侨胞投资自贸区政策有啥特殊优惠吗?

涂崇禹:来自境外的侨胞投资自贸区政策和大陆居民投资自贸区政策除享受同样待遇外,还可比照外资享受其他优惠待遇,在自贸区内可以设置进口商品直销店,商家的采购和退运将会更加便利,可以平行进口外国汽车,价格更加便宜,允许外商包括侨商独资设立医疗机构,设立相关的旅行社等,除负面清单所列项目以外,放开投资准入,各自贸区共用一张负面清单。

厦门自贸区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降低成本,在企业设立、施工许可、跨境贸易、信贷服务等方面提速增效,率先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降低货物通关时间和成本,侨资可参与融资租赁、文化保税、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的新业态。

厦门自贸区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降低成本,在企业设立、施工许可、跨境贸易、信贷服务等方面提速增效,率先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降低货物通关时间和成本,侨资可参与融资租赁、文化保税、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的新业态。

  天若尘:我的案子争议财产在山东,但对方当事人在北京,我应该到哪里打官司对我有利呢?”

涂崇禹:中国法制是统一的,无论在山东还是在北京处理相关诉讼争议即便由不同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应当就同一事实和法律关系作出基本相同的裁判,至于具体有权的管辖法院,区别于不同的诉因,一般来说合同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争议由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也可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或约定仲裁,具体要根据您的案件性质从方便您参与诉讼仲裁及进行执行的角度去综合考虑。

  美国留学生:请问,厦门这边有没有什么高新科技园区?我是主修健康管理的,想大致了解下厦门这边对海归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涂崇禹:厦门有国家级的火炬高新开发区和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暨海沧科技创业中心等,其中还有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等,对创业投资有大量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资助、厂房租赁优惠,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2008年1月以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实行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留学人员企业可获得科技孵化资金,对技术转让与改造、人才引进、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知识产权保护等均有多项鼓励措施。

  忆白:请问,营改增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哪些变化,如何适应?

涂崇禹:营改增主要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总体来说,房企营改增是个长期利好,2015年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并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抵扣,相应减并增值税税率,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可能暂定为11%,由于抵扣项目存在着一些模糊,可能给房地产企业税赋增加不确定性,因为土地成本能否进行抵扣,对房企影响较大,不同地区土地成本不同,且土地来源的多样性有时使得取得相关税务发票困难,也就难以获得进项抵扣,一些工程款、广告销售代理、园林景观等项目能否取得发票,能否进入抵扣项目都会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税赋压力,具体要等待国家税务部门在相关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便于房地产企业具体操作。

  倾铃:律师您好!我是从海外回来从事房地产的侨商。最近遇到了和当地政府下属企业的纠纷。因为对方有政府背景,所以我们感到非常弱势,想告也不敢告,怕上了法院,不仅劳力劳心费财,还败诉,得不偿失,可是目前这种情况,我们的合法权益仿佛被架空,眼看着自己的财产受损失。您觉得我们和政府下属企业能打官司吗?如果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涂崇禹:处理纠纷的方法包括沟通、交涉、协商、谈判、调解、仲裁与诉讼等,可酌情选择。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完善与政府行为的规范,政府下属企业依法与你们均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必须依法依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院作为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非法干扰,有权且必须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相关纠纷立案受理和作出裁判。如存在不当干预,您可向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上级法院、检察院、人大等反映、上诉或要求监督,制止或纠正错误。我国的司法公信力正不断提高,一般并不会因为该政府下属企业的所有权性质而予以特殊关照,请充分行使自己的法定诉权以获得中国法律规定的权益保障。 在打官司时,应合理主张诉求、避免超过时效、认真准备和搜集证据、充分考虑诉讼策略和管辖机构与方式,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如律师代为办理。

  薪若芷水:涂律师你好,我是南京市侨商会的会员企业,作为一名加拿大侨胞,响应祖国“一带一路”的号召,我们近期有在境外进行投资的意向,请问国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有些什么特别的规定?

涂崇禹:境外投资的政策:去年以来,我国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除少数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取消了原核准要求,发改委立项由核准制为主改为备案制为主,商务部对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从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仅进行形式审查,扩大对外开放包括推进落实企业投资决策的自主权;对个人境外投资也进一步放宽,境内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采用人民币的形式投资境外人民币资本市场,如在上海自贸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国务院也提出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境内个人提供内保外贷成为可能,凡此总总,我国进一步扩大了境内对外投资主体范围,简化了对外投资的法定程序要求

  餐饮业:我在北欧经营一家小餐馆,刚接手。以前的老伙计辞退了。想从国内找点人过来帮忙。想问问律师,福建这边对大厨这类人才输出有限制吗?

涂崇禹:中国是人口大国和劳务输出大国,只要符合输入国法律要求,一般来说是鼓励本国技术劳务人员出国就业的,也有助于加强国家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据我所知,福建省对厨师的劳务输出没有限制性的规定,且对相关的劳务输出人员经常组织培训,您可与福建的办理出国劳务派遣的机构直接联系。

  爱落空:律师您好!我听说律师咨询、办案都是按小时收费的,收费特别高。您的法律专业造诣高,工作量大,一定也属于高收入群体的一员。可是,据我所知,您担任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的特邀律师,至少在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方面是没有报酬的。您是出于什么考虑选择担任特邀律师这一社会职务的呢?

涂崇禹:国内律师的收费方式包括按照工作小时收费、按照争议标的的一定比例累进收费和按照胜诉结果约定收费等。中国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其大部分工作是有偿服务,但这并不影响所有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包括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同时很多律师也自愿无偿为社会公众及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专业扶助,升华自我。我们作为国侨办特邀律师和法律从业人员中的佼佼者,更应当多做奉献、身体力行,以充分实现《律师法》要求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体现法律人的风采。

  墨西哥:我在墨西哥打拼了一辈子,略有积蓄,打算回国内养老。想问一下,我这些国外所得,需要回国交纳什么税呀费呀什么的吗?我在国内连个户口都没有了,我也没入墨西哥籍。

涂崇禹: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您也没有加入墨西哥籍,只是原来在墨西哥长期定居,现您回国属于中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的回国定居的华侨,简称归侨,按照相关规定归侨享有和其他中国公民相同的宪法和法律权利,履行相应义务,不得歧视,并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予以适当照顾,您可按照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的规定申请回国定居证明,由拟定居的当地政府和侨务部门按规定予以安置包括办理户口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对于您在境外的合法收入和所得财产您既可以留在境外继续管理与处分,也可以变现后依法带回国内,由于其系您在墨西哥定居期间所获得的非来源于中国的合法所得,一般来说回中国定居时不需要就前述所得缴纳所得税或其他税费。

  主持人:感谢涂崇禹律师的精彩解答。由于时间有限,上午的咨询活动到此为止。如果各位网友还希望继续咨询,请直接联系涂崇禹律师,相信律师会给您满意的答复。再次感谢涂崇禹律师!谢谢各位网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