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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广大海外侨商朋友在中国境内事业发展,及时了解国家近期宏观经济政策、国侨办为侨服务重大举措,更好参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自身风险防范、依法维权能力,2017年5月国务院侨办联合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在中国侨网开展以“助力国家发展 服务侨胞事业”为主题的“为侨资企业服务网上活动月” 活动…… 【详细】
庄国土
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华侨大学讲座教授
  介绍海外侨胞如何寻找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路径,政府部门如何维护侨胞权益等
  主持人:欢迎庄国土教授做客中国侨网!我们知道您是研究华侨华人方面的资深专家。今天我们根据广大网友关心的一些题目,特向庄教授请教交流。
 庄国土教授:感谢中国侨网!非常高兴与广大侨胞网上交流,分享一些观点和研究成果,希望得到广大网友的互动指正。
 主持人: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侨华人。根据统计数据,我国现有6000万海外侨胞。他们是我们国家独特而宝贵的资源,不同历史时期华侨华人对祖(籍)国的发展都做出过巨大贡献。根据您的研究,在现阶段,华侨华人在国家经济建设和软实力建设方面可发挥什么作用?
 庄国土教授:在现阶段,华侨华人群体在21世纪中国的“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进程中,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其原因首先是这个群体的软硬实力在近30多年里飞速增长。

近6000万的华侨华人数量,就其人口规模和发展程度而言,其综合实力达到一般中等地区强国的水平。华侨华人所储备的人才超过400万,科技和管理人才的质量远超过中国大陆,是我们人才引进的主要来源地。

在中国经济建设中,华侨华人所能发挥的关键作用至少有:1、侨资将继续成为中国所吸引外资的主体。据我们的前期研究成果,在改革开放30多年中,侨资占中国引进外资比例的60-70%。侨资企业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迫使国内国营和民营企业日益提升其管理和技术水平,从而推动整个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今后华侨华人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将继续扮演关键性角色。虽然中国本土资本的迅速累积,已经让中国经济建设所需资金对海外华资依赖性急剧降低,但华侨华人在中国产品的国际营销、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经济建设所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方面,仍然对中国大陆有相对优势。

2、近30年来,中国的硬实力随着经济飞速发展而凸显,但中国的软实力,则需要进一步加强。华侨华人强劲的经济和科技硬实力实力,是其独特软实力发挥作用的基础。华侨华人软实力主要体现在兼具中西先进文化。华侨华人承继中华文化和民族性(勤俭、忍耐、中庸、务实等)的精华,构成其价值观的本体,又善于学习和把握西方的前沿科技和社会管理知识。华侨华人的经营理念和世界市场意识、庞大的专业人才数量及其对高科技的重视意识,均对中国国内的市场意识、全球意识和科技意识的提升具有示范作用;华侨华人在当地国因普遍成功而具有的较高国际形象,有助于国际社会形成良好的中国形象。华侨华人逐渐发展的参政意识和政治地位的提升,将在所在国建构对中国友好的政治力量。

华侨华人本身是中华文化的载体,他们在中国文化的海外传承和传播、构建中国国际形象、形成中国国际友好力量方面,都将扮演关键角色。

 主持人:有些海外侨胞久居海外,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缺少深度了解,您认为,海外侨胞在参加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比如“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中,如何寻找对接路径,应该特别注意些什么?
 庄国土教授:改革开放以来,华侨华人与中国大陆的合作呈现全方位和不断深入的态势,可以说,华侨华人群体对中国大陆发展现状、重大政策和规划的熟悉和把握是比较到位的。反而是地方各部门在把握华侨华人信息方面,存在不足。关于如何寻求更有效的对接路径,本人建议如下:

1、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如商务、交通、农业、工信、教育、文化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外交、侨务等涉侨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对华侨华人群体及其作用的认知。

首先是对华侨华人整体实力的认知,即华侨华人群体体现在经济实力、政治实力和社会角色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力。对华侨华人总体影响力的全面了解,才能重视这个实力日渐强大的群体。

其次是对各个领域华侨华人的实力的细部认知,诸如各国华商资产总量、优势产业、华人科技、华文文教媒体、华人政治人脉资源等。认知充分,才能有针对性寻求对接的对象方和对接途径。海外华商在福州地区投资的江阴港,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这是近年海外华商与福建实现投资和行业对接的成功案例。同样,华侨华人有能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如何寻找合适的对接途径,则京津冀方应当对印尼华商的细分产业、优势产业和人才等作深入调查,有针对性地寻求潜在的合作伙伴。

2、有关政府部门应当搭建更有针对性的对接平台。

目前各政府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洽谈会等对接平台,大多是通过当地的地域性华人社团组织和商会的中介和配合,搭建大而化之的(国内省市和海外相关国家或城市对话)地域性平台,缺乏细部的行业针对性。如“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对接平台,往往是京津冀地域与(某个地域)华侨华人对接,而非某个具体行业的对接。因此,达成的合作往往是意向性协议和共识,能即时或短期启动的项目不多。其次是对接途径往往变成中国官方既作为对接平台的搭建者,还是中方的对接人。政府部门本身成为对接人,再由政府替侨胞寻求国内的合作企业,不但容易受官僚习气的影响,而且会让侨胞怀疑政府在选择国内合作方有偏向性而非客观公正性。

因此,今后的对接途径寻求方(如华人社团和国内行业协会等)和对接平台的搭建者(通常是中国官方),首先应当把握华侨华人的细部资讯(如:某国某类华商)和中方的某类产业,然后才是有针对性地联络双方行业组织尤其是企业家,再后才由政府搭建的平台(如官方或准官方组织的招商会、博览会、商务洽谈会、对话会等)中实现双方产业和企业家的直接对话。

3、重视中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与华侨华人中小企业对接的积极和灵活作用。

在中国中西部和京津冀经济区,国有企业占主导甚至垄断地位。国企尤其是央企及其二三级公司,往往不太重视海外侨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侨资企业。中国官方的招商平台海外侨务联谊,也经常把注意力放在大型华商企业集团上。无论国内外或华商企业,中小企业都是最活跃也是比重最大的产业群体。因此,专门搭建双方中小企业对接平台,是相对及时和便利的对接途径。如福建和印尼的水产合作,最早从两国海上单艘渔船对接渔货开始,再到小规模集群海上渔货交割,再到福州水产品交易所,再发展成为设立在福州的有数千客户交割的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平台,每年交易量数百亿人民币。2017年1月,国务院侨办经科司主推的中国马来西亚中小企业视频对话会议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今后应当举办更多和行业更集中的专题系列对接平台。如:中马海洋产业(或旅游、电子、农产品等其他系列)中小企业对话会议;参加者为:主办方(如双方主办单位2-3人),宏观(中马关系)专家1-2人,双方行业企业家各5-10人。宏观主题发言各一人,此后就是双方企业家和参与者问答讨论。会后汇总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及时反馈给与会者。假以时日,合作的实现指日可待。

 主持人:根据您的研究,您认为海外侨胞在助力国内企业走出去方面应如何发挥作用?
 庄国土教授:鉴于海外同胞雄厚实力,在助力国内企业走出去方面能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1、至少可作为国内企业在投资目标国的当地投资环境和条件的资讯提供者。早期中国企业走出去,无论在东南亚或非洲、拉美,当地华人华商都是可靠信息的最重要提供者。近年来,典型如中国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建设,已经成为两国国家元首多次共同肯定的推动国家双边关系的大项目。

2、应当成为国内企业在投资地与当地政府和社会接洽的中介者和协调者。侨胞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和众多人才,熟悉当地官方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

华侨华人在当地影响力有大有小,但一般而言,相比中国在当地的使领馆,他们与当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接触和交道更为直接,也比中国官方代表团和官方机构及中资企业更受当地的理解和信任。由他们来协助推介进入当地的中国企业及帮助中国企业解决与当地社会发生的冲突,经常是事半功倍。尤其是在法治环境不佳、人脉关系氛围浓厚的国家,华侨华人通常拥有解决问题所需的人脉关系。

3、最好能成为国内企业在国外投资的合作者和直接利益的相关方,根据其职责和贡献有相应股份,如作为参与出资方、参与运营管理方、统筹当地公关事务的责任方等。

吸引侨胞企业成为直接利益相关方,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最佳方法。侨胞成为利益相关方是国内企业在当地发展低风险和高收益的方式。侨胞总体上经济实力雄厚,通常比大陆企业和商家更注重诚信和契约精神,按其出资比例或责任承担范围分享相应比例股份,有助于鼓励其荣辱与共的积极性,尤其也有利于走出去企业如何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安全在当地生存和发展。

4、发挥侨团的积极作用。涉侨部门可根据具体发展目标和重要项目,先期进行如何发挥侨胞作用的可行性研究计划,再由涉侨部门与国外侨团和重要人士接洽,酝酿如何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和国内外对接途径。如侨胞助力京津冀区海洋水产产业走出去方面,具体可进行如下操作:涉侨部门或直接或敦促国内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机构,把握当前国内外水产行业和交易平台的一般状况、中国水产行业走出去现状和问题、从事水产行业的侨胞企业和个体等信息,再接洽和通过侨胞相关社团和行业重要人士,组织京津冀和相关行业的海外侨资企业接洽,做好后续服务。

 主持人:您怎么看待海外侨胞的权益维护这个大课题?对政府部门维护侨胞权益切入点有何建议?
 庄国土教授:海外侨胞权益的维护是“执政为民”的体现。我认为,海外同胞权益维护应当是全方位的,即同时重视显性维权和隐形维权;重视直接维权和间接维权。

1、积极实施显性维权,推动隐性维权

海外同胞权益在国内外受到侵犯时,中国政府依据中国法律(如领事保护法、归侨侨眷保护法等)和国际法(人权法、移民法等)及国际惯例,由中国使领馆出面交涉,或指导与协助当地法律人士进行司法维权,或支持华侨华人个人和社区集体维权,或联系及敦促当地政府、警局和治安部门惩治侵权行为;在国内,则侨务部门有义务协助归侨侨眷的维权。这些都属于显性维权。尤其值得提倡的是支持华侨华人和社区根据当地法律实施个人和集体维权。如美国洛杉矶韩国侨民社区个人和集体维权的经验,就值得中国政府和侨胞重视:一方面是当侵权行为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时,个人断然采取自卫性武力维权行动,另一方面是韩国侨民社区实行集体自卫维权行动。

隐形维权则是依据相关国际法和当地法律,中国政府合理关注和敦促侨胞所在国政府公平施政,防止其制定和实施歧视华侨华人的政策,防止其不合理制定不利于华侨华人出入境、定居、就学、开办企业等规定。在两国政府双边协定中,尤其要关注和列入相关能隐形维权的条文。

2、重视直接维权和间接维权协同推进。

直接维权的对象是海外同胞整体或个体的具体权益,间接维权不但是关注海外同胞生存和发展的整体环境,还应包括与海外同胞类似群体的环境。如某国政府实行对某类民族或群体的歧视性政策,对此中国政府也应当予以关注,因为这些政策也可能今后推及于海外同胞。间接维权也是远期或预防性维权。

3、维权的切入点总体上可以点带面,有些国家也可由面及里。在有些国家,方式上还可采取国内外联动维权。

由点带面的切入点,指侵权个案行为发生后,维权行为不仅针对个案,而且应当上升为对同社区同族群利益的维护,带动或趁机推动相关维权或保护条例以及政府维权行为规则的出台。如:阿根廷布市华人超市屡次被抢,很大程度因为警局不作为。因此,中国使领馆和当地华侨华人的维权行为,就不应当仅限于赔偿和惩凶,而且应当敦促当地政府出台相关保护规则或警局制定具体保护制度,以防类似个案出现。由面及里的维权切入点,指中国政府与当地国政府的双边协议中,应当将对等保护侨民权益作为内容之一,这在发达国家是通例。由政府主导的由面及里的切入点,是最有效的维权依据和手段。以上是我的一些研究成果及观点,仅供和广大网友探讨及政府部门参考。谢谢!

 主持人:非常感谢庄教授!您今天的访谈内容包含了大量信息和研究成果,非常值得我们广大侨胞网友细心阅读、学习。相信大家会从中获取到有助于自身事业发展的知识点和建议。再次感谢庄教授的同时,也希望我们的侨胞网友,如有问题,积极与庄教授联系,共同探讨交流。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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