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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广大海外侨商朋友在中国境内事业发展,及时了解国家近期宏观经济政策、国侨办为侨服务重大举措,更好参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自身风险防范、依法维权能力,2017年5月国务院侨办联合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在中国侨网开展以“助力国家发展 服务侨胞事业”为主题的“为侨资企业服务网上活动月” 活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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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绪刚律师:广大网友好!我是大成律师事务所于绪刚。很高兴与大家交流!
于绪刚律师: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史,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史,也是中国法治进程史。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启动改革开放;1979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可见法治进程几乎与改革开放同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成功起飞,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受益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十六大决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获益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十八大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确保到二?二?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路径之一,就是依法治国。
由上可见,中国共产党正在进行前无古人的探索: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共产党一党执政的中国可以依法治国。一个个五年规划的成功实施正在步步认证中国共产党探索的伟大。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纲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因此,“十三五”规划纲必将给中国法律界,尤其是律师界带来空前机遇: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必须优化创新政策供给,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创新价值充分体现的体制机制。构建发展新体制,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换代。这一切都离不开现代产权制度建设,离不开金融市场体系的健全。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城镇化建设、区域一体化发展、全方位改革开放推进,更需庞大的法律服务。
于绪刚律师: 我们看到,在“十三五”规划中,每一句话都涵盖着无数的法律产品,每一个篇章的实施都离不开庞大的法律服务。中国律师的法律服务不仅将随“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深入到中国经济的方方面面,也将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的广泛推广融入到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在国际舞台上长袖善舞,比肩欧美。
这是中国律师业的奇迹,也是中国律师业的幸事。你想看律师业以几何数增长,请到中国来。
于绪刚律师:中国改革开发史,就是侨资发展史,改革开放初期的四个特区即是针对侨资而来。因此,侨资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许多侨资企业并没有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而转型,没能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升级而提升,诸多涉及法律权益的事项仍停留在依赖传统人脉关系处理的基础上,仍信奉于是否可以找到某某官员。这也是诸多侨资经营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
主要经济体的成功转型大体有两类变化,欧美的进步是从对宗教的信仰,转向对法律的信仰;东方,尤其是中国正在经历从对权力的信仰转向对法律的信仰。
于绪刚律师:据我所了解,我们大量的华侨朋友在维权时之所以陷入困境,主要在于初期不了解法律,随之漠视法律,陷入困境以后又试图以非正当手段解决。我在这里特别提醒我们的侨资朋友将更大的注意力转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转向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有关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纲领性文件的关注。我们看到,中国政府已从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法制统一的关注转换为十三五规划纲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来了。
因此,我提醒我们的华侨朋友未雨绸缪,将法务建设、法律服务摆在业务发展之先,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将精力放在事后救济,往往得不偿失。
于绪刚律师:仅仅从国民生产总值看,2015年中国是67.7万亿人民币,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经济总量将达到92.7万亿人民币,净增加值25万亿人民币,大约相当于3.6万亿美元。2015年,德国经济总量是3.37万亿美元、法国2.6万亿美元、英国2.5万亿美元。五年以后的2020年这些国家会怎么样?不好说。英国正在脱欧,法国会不会脱?意大利脱不脱?欧洲经济怎么走?不好说。但中国每五年经济总量增加一个发达国家是确定无疑的,史无前例,是正在进行时。
恰在此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提出了“万侨创新行动”计划,是对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人才发展为支撑,推动科技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的呼应和落实,也是侨务工作“两个服务”宗旨在新形势下的体现。因此,华侨回国创业,恰逢其时,否则等中国经济总量加上几个发达国家,华侨朋友会越来越跟不上祖国发展的步伐的。
于绪刚律师: 作为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我对侨胞回国投资创业提供如下法律建议:
1、回国前,先对中国法律环境进行初步调查了解。中国对于华侨回国投资有什么特别的政策与法律;对于华侨身份有什么特别规定;哪些领域、哪些地区鼓励华侨投资;哪些领域属于限制投资的;华侨可以什么形态的企业投资;华侨以什么业态在中国投资,哪些业态是鼓励的,哪些是限制的;侨资企业能不能在中国的银行融资,能不能在中国交易所上市融资;此外,还要了解中国的外汇、税收、土地、劳资、知识产权、环保、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
2、有了上述初步信息后,建议华侨再对自己的投资方式进行分析,新设独资公司、合资公司、合作公司、合伙企业,还是收购已有公司、受让股份、增资等等。一旦确定自己的投资方式,即可委托财务顾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针对自己的目标领域或企业进行尽调,出具尽调报告、方案与法律意见,并委托他们草拟有关企业设立所需的法律文件,参与项目谈判。
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希望侨资企业自始至终要设立法务团队,必要时还需委聘外部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从法律上把关,让各类风险阻拦在企业外面,而不是等诉讼临门或制裁落地了,再寻求解决路径。
中国正在依法治国的大路上前行,请华侨朋友以法治思维适应复兴中的祖国。
于绪刚律师: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是中国人合法权益在海外的延伸,中国政府要给予充分的保护。我建议政府工作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充分调动中国侨务组织、中国驻海外侨务机构持续对外推广宣传中国经济、法律及对华侨政策,增加海外华侨对祖国的了解,增强海外华侨对祖国的信心。
2、法治政府不仅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更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因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及其所属机构应设立公职律师,在海外华侨相对集中的中国驻外机构也应设立相应的法律服务人员,并将侨务办公室系统的公职律师与驻外机构律师之间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维护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3、海外侨胞在海外的权益往往涉及所在国的法律,中国驻外机构应委聘所在国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不仅可以就海外侨胞权益进行咨询论证,还可以给我们决策提供相应参考依据。在过往诸多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受损害事件中,我们往往听不到来自法律的声音,忘记了法律是最好的武器。
4、作为主管侨务工作的最高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可以对全球主要国家的侨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借鉴相应经验,为我国海外侨胞提供相应指南。
于绪刚律师:再见!非常乐于为广大侨胞朋友服务!欢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