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厦门消息:根据《厦门市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配售办法》,日前,厦门市侨办公示了经审核符合配售落实清退侨房使用权专用房条件的141户申请户名单,公示时间一周。
据海峡导报报道,为加快厦门市落实侨房政策使用权清退任务,经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市侨办于7月13日起在厦门市华侨经济咨询服务公司公开受理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的申购。在经过审核之后共有141户的申购房符合条件。
据有关负责人称,此次配售标准为:一人户配售一房户型,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40平方米;二至三人户配售二房户型,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75平方米;四人户以上配售三房户型,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85平方米。小高层住宅的电梯、设备用房等公摊面积每套核减6平方米,不计入超标面积,按标准价购买。
配售价格为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房配售价格执行。多层框架结构标准价为2680元/平方米,第二层为标准价,第一层和顶层为标准价下调5%,第三、四、五为标准价上调4%。小高层第一层为2520元/平方米,第二层2680元/平方米,第三层(含第三层)以上每层按50元/平方米递增。超标价多层框架结构为3380元/平方米;小高层为3600元/平方米,八层(含第八层)以上每层按30元/平方米递增。超出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部分按超标价计价。
相关负责人并称,对于专用房拟于2006年12月上旬,在市建行城建支行办理购房手续,具体现场配售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