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消息:广东省华侨农场归难侨的住房,基本上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完成国家下达的接待安置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临时赶建的简易土木结构房。由于建筑标准较低,加上经济拮据,无力维修,历经几十年的风吹雨打和虫蛀,目前基本成为危房。危房改造问题,是当前华侨农场反映最普遍、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归难侨居住条件,使归难侨安居乐业,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侨办、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广东省华侨农场归难侨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实施华侨农场归难侨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是从2006年开始,分期分批实施归难侨安居工程建设,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实施对象为在华侨农场居住危房并有华侨农场户籍的12106户归难侨户。
实施范围包括消雪岭、蕉岭、杨村、潼湖、陆丰、合成、大槐、海宴、岗美、奋勇、大旺、英红、英德、黄陂、清远、大南山、普宁等17个困难华侨农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所属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工作,由各市参照《方案》自行研究实施。
实施华侨农场归难侨安居工程要在归难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规划、建设新村、分类指导、试点推进、分期实施的原则,并按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逐村(队)解决的办法,统一设计、配套建设。一是纳入中心区(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调整布点与建设新村相结合;三是修缮和调整分配住房相结合。
华侨农场归难侨安居工程资金筹措采取“个人、农场、政府各出一点”的办法,以个人自筹为主,农场和政府补助为辅。省从2006年至2008年共筹集9,9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17个困难华侨农场12106户危房改造,每户按 8000元给予补助。
《方案》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实施华侨农场归难侨安居工程列入实施全民安居工程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适当照顾的原则在政策、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解决归难侨安居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方案》还就华侨农场归难侨安居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检查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将华侨农场下放地方管理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理顺了华侨农场管理体制,使华侨农场基本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在全国率先全面解决了华侨农场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使华侨农场职工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广东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