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据国侨办网站报道,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韩启德副委员长带队对福建省进行侨法执法检查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的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黄小晶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市对福建省华侨农场存在的政策、体制、机制诸方面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尽可能予以理顺和支持。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王美香亲自传达上级有关整改会议精神,深入基层实际调查,积极协调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有关问题。除积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外,福建省在解决散居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投资权益、加大侨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坚持引资引智相结合等方面取得进展。
采取措施,努力解决散居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问题。2006年底,福建省基本完成重点侨情调查的各项任务,夯实侨务基础,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各级民政部门把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侨侨眷家庭767户、共2301人纳入当地低保救济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省财政每年年初安排归难侨救济费130万元,用于救济散居在农村和城市的贫困归侨。省侨办制定了《归侨社会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归难侨救济费专款专用; 华侨农场对无收入的174个鳏寡孤独老人和残疾人,实行集体供养;2006年福建省频繁遭遇台风等自然灾害,一些归侨侨眷和部分华侨农场损失严重,省侨办积极开展“侨帮侨”活动,引导侨胞资助,及时下拨救灾款75万元。
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投资权益。福建省侨办成立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15名,积极维护华侨华人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侨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加强信访机构和信访队伍建设,制定《福建省侨务信访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重要信访问题,积极协调处理,检查信访责任制落实情况,提高办结率;福建省修订完成《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并于2007年起施行,该办法增加了引进华侨专业人才、规范华侨房屋拆迁、规范对华侨祖墓的拆迁保护、保障“三侨子女”受教育权、支持海外华文教育、保障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权益等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加强侨法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侨法意识。2006年福建省侨办开展侨法“进社区、进侨乡、进侨场”活动,印发十多万册法规书籍,并在国侨办支持下,建立5个社区“侨法宣传角”,作为侨法宣传长效基地;福建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侨法,如南平市侨办在所管辖各县(市)开展“六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福州市鼓楼区侨办同全国社区侨务工作先进单位鼓西街道联合开展“侨法进社区”系列活动,白天进行侨法咨询、侨务知识宣传、健康义诊等10项活动,晚上在西湖公园边搭台举办“侨法进社区”文艺晚会,寓侨法宣传于娱乐之中,影响广泛。
坚持引资引智相结合。福建省依托亲情乡谊,牵线搭桥,积极邀请海外侨胞参加各项经贸和招商引资活动,2006年6月第四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共签订合同项目10个,总投资3.6亿元人民币;福建省还设立“福建侨务经科网”、“6·18”网站,更好地促进海外高新技术与省内企业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