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7月8日,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侨捐项目监管工作总结会议,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朱尔武出席会议,并向受赠单位颁发了《广东省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确认证书》。会议还举行了侨捐项目牌匾揭幕仪式。
东莞市侨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5月,全市有侨捐项目327个,分布在28个镇街。其中符合确认条件的项目有80个,侨捐总金额15642.5万元,其中已经确认捐赠额10278.9万元。在全部327个项目中,教育事业的项目145个,占44.34%;医疗事业31个,占9.48%。在80个确认的侨捐项目中,教育方面的项目有46个,占57.5%,其中学校38所,教育基金8个。
据介绍,今年4月,东莞市侨务局出台了《东莞市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华侨、港澳同胞举办公益事业项目,遵循捐赠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捐赠人意愿进行劝捐和摊派。对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的款物,受赠单位须与捐赠人就项目资金、建设、管理和用途做出约定,并订立捐赠协议。同时须向捐赠人开具合法、有效收据,造册登记,专户入账专人管理。制度对超过10万元以上的侨捐建设项目的备案有明确规定。其中: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镇(街)相关部门报市侨务部门备案;1000万元以上,由市侨务部门报省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东莞市侨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