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规定加强侨捐监管 明确款物使用和审计
2009年07月01日 08:5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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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政府颁布了《广州市接受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规定》,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据悉,广州是广东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加强侨捐监管规定的城市。《规定》明确了捐赠双方在捐赠项目的命名、捐赠款物的使用、审计等权利、义务。
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截至2007年底,广州共接受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36亿多元。但部分受赠单位存在着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出现了违背捐赠人意愿挪用侨捐款物等问题,挫伤了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的积极性。(练情情 穗府法)
【编辑:孙金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