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泉州消息:国庆期间,以泉州“十佳魅力乡村”、“十佳古民居”为核心景区的乡村游很受市民的欢迎,特别是风格独特的闽南侨乡古民居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据泉州晚报报道,日前,泉州市一些文史专家在位于晋江青阳的名厝庄宅探访时发现,庄宅矗立在一片残瓦颓垣的拆迁工地,面临着被拆除的威胁。专家们呼吁:“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侨乡名厝——庄宅!”
独具特色的侨乡大厝
据泉州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陈怀晔介绍,庄宅始建于1934年,1946年竣工,主人为旅菲侨商庄铭真先生。庄宅占地2.3亩,为五开间单护厝的布局,主轴很规整,宅内大埕、深井、护厝天井、侧埕、后花园等大小庭院与厅堂、居室、巷廊相互渗透,增添了住宅轻松的园林气氛。宅内还建有轻盈舒展的楼亭(又称“埕头楼”),是庄宅有别于其他闽南大厝的一大特色,系晚清封建纲纪松弛又受洋楼建筑影响的时代产物。
庄宅有别于传统民居的特点还体现在局部的结构上。泉州多白蚁,对木构建筑威胁甚大。庄宅局部用钢筋水泥框架,如角楼、埕头楼、露台的底层,使建筑更加牢固安全。从高处俯视庄宅,还可以看到屋面开设着一个个的天窗,兼通风采光之功用,也为泉州其他古民居所未见。
专家呼吁保护“庄宅”
目前,庄宅周边村舍都已被拆除,庄宅也面临被拆除的威胁。
泉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研究会会长陈日升认为,青阳庄宅是泉州市近代华侨建筑中不可多得的精品,“埕头楼”更是硕果仅存,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和观赏价值,受到中国古建筑专家的极高评价,并曾在《福建民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出版)中以大量的图片加以展示。
陈日升说:“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可以从保护‘庄宅’做起。”他建议,当地政府可通过合理补偿,把“庄宅”征为公产,保护其建筑,利用其作为公众文化活动的场地,彰显其历史文化的宝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