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互动与服务

瑞士公布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病毒检测和报告病例标准

2020年03月10日 10:1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3月10日电 据中国驻苏黎世兼驻列支敦士登公国总领馆网站消息,为便于大家了解瑞士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疑似病例、病毒检测及报告病例的标准,总领馆转发瑞士联邦卫生局2020年3月9日公布的有关文件并附参考译文。

  附件:

瑞士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病毒检测和报告病例标准

(瑞士联邦卫生局 3月9日)

(参考译文)

  一、疑似病例标准(仅依据临床标准)

  • 急性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或呼吸困难)

  并且/或者

  • 体温≥38℃

  二、病毒检测标准

  建议对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疑似病例进行实验室检测:

  • 重症患者,即满足住院治疗标准的患者

  • 病因不明的已被收治入院的双肺发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

  • 高风险人群(65岁以上人士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急性呼吸道疾病、免疫力低、癌症等疾病患者)

  • 接触病人或在护理机构接受治疗人员的医护人员

  如果还有必要,也可检测呼吸困难和发烧、且在上述症状出现前的14天内曾赴瑞士以外的疫情较严重的地区或与确诊感染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三、报告病例标准

  • 诊断实验室要在2小时内向州首席医务官处和联邦卫生局报告阳性检测结果。

  • 阴性检测结果每日汇总报告联邦卫生局。

  • 主治医生要在24小时之内向州首席医务官处和联邦卫生局报告确诊病例的临床诊断结果。

【责任编辑:陆春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