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华助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定 名:依据国务院侨办确定,定名为“旧金山华助中心”。英文名为Overseas Chinese Service Center San Francisco
二、宗 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侨办的惠侨措施,做好为侨服务工作。反应侨胞
诉求,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推进和谐侨社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设立“华助中心”办公室
(1)、主任:(一名) 副主任:(一至二名)
(2)、办公室受薪职员一名(要求:懂中、英文,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经验)
办公时间:逢一、三、五、六中午12时—下午4时
(3)、法律顾问:陈丹虹律师
(4)、会计顾问:潘世炎会计师
(5)、华商总会办公室、秘书组、商务组、公关组、妇女组职员协调“华助中心”有关活动的开展。
(6)、设立微信公众平台(或网站)。
二、职责:
(1)、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国内外有关事务的联系工作
(2)、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及指导工作
(3)、受薪职员:处理中心的日常行政、来访接待、文书工作
(4)、组长:处理本组的日常行政工作,指导组员开展各项工作。
(5)、副组长:协助组长管理日常行政事务及指导工作。
(4)、其他人员:协助受薪职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应急工作
三、经费:
(1)、经费来源:通过自愿捐款的形式筹集经费,力求节约办事原则。
(2)、办公经费:用于日常行政办公开支
(3)、活动经费:用于各项为侨服务各项活动费用的开支。
第三章 活动要求
一、敬老工作:为长者阅读政府部门公函、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协助长者申请老人房屋、维护长者权益。
二、文化交流:做好国内外政府、侨务部门、文化、媒体等团体的来访、演出、采访交流,组织青年学生回国观光、学习、交流,组织外教回国授课等等,加深华侨下一代对祖国、中华文化的认识和了解。
三、体育活动:与有关体育团体及国内各侨办加强联系,互组各类球队回国、赴美比赛,通过互相交流,增进友谊。
四、新移民工作:开展有关税务、治安、法律、交通规定、医疗保险、小孩入学等知识讲座,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以求融入社会,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新的工作。
五、其他:
(1)、密切与国内侨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宣传、解释华侨华人权益保护条例。协助华侨侨眷解决问题,华侨投资办企业的申请及申诉,捐助设施的维护。
(2)、密切与中领馆联系与沟通,协助华侨华人办理回国投资、观光、旅游、探亲签证手续。协助中领馆做好中国公民、留学生来美访问、旅游、学习的安全知识、遵纪守法教育。
第四章 制 度
完善机制与平台,整合资源与力量,责任明确,服务到位,办成侨胞真心相待、患难相助、同舟共济的温暖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