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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细目该不该交换? 美华人娶亲婚前协议一波三折(2)

2017年06月19日 11:1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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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贡献 依法须认定

  因保守跟女友表姐之间这个“秘密”,结婚之初与现任妻子又尚无共同房产,心有愧疚下,朋友答应头几年每年赠与妻子一笔礼金,由她给陪嫁的房子供贷款。丈母娘担心两人万一离婚“说不清楚”,反而是她坚持应办婚前协议,写明白陪嫁房子是女方个人财产。

  在纽约曼哈顿唐人街开办事务所的司徒(Stuart Altman)律师,也是华人家的女婿,他对此表示理解。“婚前协议会定义什么是共有财产(joint property)、什么是个人财产(separate property)。比如,在婚后用婚内收入购买物业,通常界定为共有财产。而婚前个人购入的房产、以及其他婚前个人财产,丈夫和妻子各有哪些,双方也可一二三地列下来。”司徒说,丈夫赠与妻子礼金用于偿付妻子个人房产的首付或贷款,只要婚前协议里写明这个是妻子个人财产,那它就是妻子的个人财产。

  那如果有从配偶个人账户、或共同账户拨款,帮忙一方还贷的情况呢?贺秀娟律师表示,按加州法律,离婚时配偶可以要求偿还个人账户或婚姻共同账户帮忙付贷款的部分。“而如果在婚前协议中已清楚列出该项财产是个人财产,也列出配偶个人账户或婚姻共同账户出资付的贷款,是否需要偿还,双方就不会在离婚时产生争议。”

  配偶签字放弃对财产、利益的主张,要注意不致令婚前协议显得过于偏袒一方,而损及另一方。王恒律师表示,在满足婚姻法前提下,双方自愿在婚前协议里进行什么样的约定,原则上都可以。但法庭若裁断有与婚姻法相冲突的地方,协议也不是签字就生效,而很可能在法庭这一环节被搁置。

王恒律师。(美国《世界日报》)
王恒律师。(美国《世界日报》)

  王恒表示,按纽约、新泽西等许多州的婚姻法,即便是配偶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出现的增值部分,亦将视作共同财产而遭到分割。有些州会区分人为贡献导致的主动增值和市场影响下的被动增值,前者更易被认定为属于婚姻共同财产。配偶若有参与管理—如维修、招房客、赶房客、修理草坪、换地毯—但凡涉及对房产有所付出并使其增值的种种活动,都有助于使家事法庭认定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若要在婚前协议里有效约束配偶的贡献与房产主张权的关系,使得协议条款在离婚时能取代当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而获得执行,还须先把相关规定所基于的公平性原则放在心头考虑才是。

  偏袒男权?不能失公平

  “男人们在婚前协议中挖空心思,因为女人们按婚姻法是占尽便宜。”刘青不知从哪里听到这句话,在哥们圈里传播,大家哈哈点头。被女性朋友听去,会遇到各种形状的O型嘴,有一次更遭嘘声:“男权分子!”

  起意做婚前协议,也是因为遭到同性间的嘲笑、鼓励和“恐吓”。给前妻的长岛屋已升值一倍,每每被戳旧伤疤,他嘴上说:“是真男人,给她个房子算什么!”想想也是心痛。离婚汉打翻身仗,租了一阵公寓后,看准2010年房价未回升时再入手一套,又有女人愿意嫁给自己,他一边高兴,哥们一边提醒,“这回要小心,别再送了绿卡又送房。”

  听多了离婚前一方将联合账户的钱偷偷转走的事,更有甚者转到在母国的账户,追索无门,他承认如今的他做不到毫无保留。大龄二婚男,职涯近半,收入不错但也难再攀高峰。投资上都渐采保守策略。希望女友能体谅他没道明的苦衷。

  “支票、储蓄、股票……好几个账户,没问题都可以共享的。”刘青只要求,401K和Pension等退休账户算他个人财产。

  女友没吱声,但明显开始不淡定,她听刘青说过,他有不少存款在退休金帐户里。

  谈到离婚财产处置的环节,当刘青提出,万一离婚,希望女方在赡养费数额和给付年限上作一点让步,毕竟他的工龄已走完近半。女友丢回一个问题:“那婚后如果马上有了孩子,我要在家带孩子几年,我的工龄不缩短了吗?万一离婚,对这一段你该怎么补偿我?”她的理由是:她目前还在读书,既然刘青急着想当爹,她很可能在步入职场前怀孕,立即损失收入不说,也令职业前景变不明朗。

  他本能反应是,既不想做高龄父亲,又想她生完孩子马上回职场,好减轻他负担。当时就举了一例:有同事的妻子一边工作一边带三个娃,忙得连轴转,却乐在其中。女友闻言瞪住他,说:“我不是这种模范女人!”

  现在用刘青的话说:“是我不够男人,我太自私。”

  在家带娃 可主张权利

  在大众普遍印象里,婚前协议常被较为富足、年长的男性配偶运用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利益。现实中,经济上较弱一方,通常也的确欠缺通过婚前协议进行合理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意愿。而因为家庭关系,女方必须做一段时间全职主妇的话,贺秀娟律师建议:不妨就一方在经济上的牺牲,在婚前协议中说明,如果双方离婚,男方应该对女方做何种赔偿。

  司徒律师表示,就算婚前协议忽略这一块,法官也许抓住不放。“一份婚前协议,规定这些财产是一方个人所有,那些是另一方个人所有,目前看起来就算是公平,但如果不预计到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就像妻子辞职在家带孩子这种情况,她的收入和财产受负面影响,而先生继续在累积财富,这样的婚前协议,随着时间变化就有可能是不公平的。”他表示,在起草婚前协议时,他会问:你们计划要小孩吗?你们的生活目标是什么?不能仅仅看住眼前。

  刘青反思,他光顾守护自己的利益,当谈判失去平衡,双方都有点不顾章法。女友接着丢出的一句话令他没法消化:“那我在家带孩子做家务,你给我发工资?”这一回合,双方匆匆鸣金收兵,狼狈不堪。而过程中一波三折,糟糕的感觉一点点累积,后来到了“心头有一道怎么也过不去的坎”,只是个时间问题。事后回想,刘青懊悔自己没有真正呼应女友情绪性诉求背后,对可能被损及利益的恐慌和压力。

  海外财产 当地拟协议

  而跨国夫妻的婚前协议谈判,不仅仅考验人性,也考验双方文化背景和认知的差异。

  女友虽是H1B身份的在读博士,但已是美国税务居民。她在中国大陆有父母买给她的个人房产。得知他们要做婚前协议后,女方家一个越洋电话打来问:“协议里写中国房产,会跟美国税务局通气吗?你俩万一离婚,到了法官手里会问,你在中国的房子有出租吗?这怎么回答?”她家是希望写明这房子跟刘青没关系,但又怕东怕西。

  司徒律师说:正如案例与案例不一样,法官与法官也不一样,有可能撞上一个说:“依法我要向国税局反映,你这处房产有税务上的疑问。”碰上另一个则干脆不想插手管这种事;而他作为律师也不宜就此提供建议。

  如同大部分的守法公民,刘青对女方一家提出这个问题本身,感到不可理喻。

  他去咨询律师,有人提议,如果不想具体申明中国财产,干脆进行财产切割。“双方声明放弃美国境外的财产,一旦离婚,不作为可分配的财产。”“美国境外的财产”一笔带过,免得横生枝节。

  像他们这种情况,贺秀娟律师的看法是:因美国各州的婚姻法和离婚法大不相同,中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也一直在变化中,建议在美国的部分,应该聘请双方将要居住所在地的律师来拟订婚前协议,中国的部分也应该聘请在财产所有地的律师来拟定一份婚前协议。

  据刘青了解,女友暂无回国的打算,想等婚后有了更稳定的身份才回国省亲,正式宴请亲友。“原订8月婚期的话,明年底会去一趟中国。”刘青耸耸肩。假如这一趟能够成行,他应该会建议两人在中国当地补办一份婚内财产的协议,算是让两老放心。而假如一切顺利,“这时候都应该找律师准备材料了吧!”

  “不知多少人‘卡'在了落笔签字前的那一刻…”双方到底是为哪一件事终于闹僵,刘青不愿再谈及,他说,分享这段经历,既不希望女友看到,又希望她能看到。“就当成别人的故事看吧,或许会有不同的感受。我想我们都有错,也许是到了彼此祝福的时候?”(陆怡雯)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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