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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移民局建议向遗失护照者罚款 遗失理由纳入考量

2018年10月15日 11:2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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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0月15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马来西亚移民局总监慕斯达法阿里建议,移民局应该如向遗失大马卡的国人施予罚款的国民登记局般,同样对遗失护照者施予罚款。

  “其实遗失护照可以在各种情况下发生,例如在购物中心区,也有大马人在伦敦、巴黎等地不小心遗失护照,或是护照被窃取,所以最重要的是护照持有人应该谨慎照顾他们的护照。”

  慕斯达法当地时间14日是针对有报道指泰国是最多大马人遗失护照的国家之一一事,接受《中国报》电访时,如是回应。

  他指出,根据移民局的现有条例,凡是第三次申报遗失护照者,将在2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护照,但该局将把国人提出的遗失护照理由纳入考量,斟酌情况处理。

  他说,国人遗失护照的主要原因包括不小心把放在小包或是口袋内的护照掉落遗失,其次则是放在背包里的护照被窃取或是同样不小心掉落遗失。

  “还有就是因为水灾或是住家发生火灾,所以遗失护照。”

  根据报道,泰国是最多马来西亚人遗失护照的国家之一,90%的护照遗失个案都发生在曼谷市中心周边购物景点。

  移民局也曾于去年向政府提出建议,让护照遗失者缴交罚款,首次遗失护照罚款200令吉,第二次遗失调高到500令吉,第三次遗失则高达1000令吉。(黄绣晶)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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