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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参议院通过新租客保护法案 更易起诉逼迁房东

2019年04月11日 16:0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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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4月11日电 综合美国媒体报道,当地时间10日,纽约州参议院通过了《房客保护法案》(Tenant Protection Act),降低了骚扰的法律标准,这使得检察官能更容易地起诉骚扰租金管制房屋租户的房东。

  法案将修改州刑法,降低了房东因为断暖气和热水、让住户接触有害物质,故意让稳租房变得无法居住等策略而被起诉的法律限制。

  据报道,该法案已经在州众议院得到通过,接下来法案将交由州长库默签名生效。

  “现在的法律规定,即使是最严重的罪犯也几乎不可能被提起刑事指控。”代表纽约市上东区的州参议员利兹·克鲁格说,他是该法案的发起人。

  根据现有法律,除非检察官能够证明房东逼迁租户,并且租户因为房东的行为受到人身伤害时,才能提出刑事指控。纽约州刑事司法服务司根据州检察长办公室的数据分析指出,由于法律标准过高,纽约州还没有一个房东被判处刑事骚扰租户罪成立。

  新法案取消了检察官必须证明租客遭受人身伤害的条款。它还新增了一项新的A级轻罪,即最严重的轻罪分类,适用于通过“损害住房的可居住性”,或者“干扰租户的舒适、安宁和安静”等行为进行逼迁租客的房东。该罪行的最高刑期为1年监禁。

  一名州众议员表示,法案在参议会和众议会的通过是加强对纽约租户保护的重要一步。

  根据该法案,E类重罪的范围也被扩大。那些合力通过使住宅无法居住来逼迁两个及以上租金管制房屋租户的房东将适用于该罪行。最高刑期可达4年监禁。同时,E类重罪也适用于那些曾犯过A类轻罪级别的房东,再次犯下同等罪行。

  州长曾表示将推动对租客的保护,但没有透露是否会签署该法案。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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