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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在日侨团呼吁侨胞确认外国人在留卡有效期限

2018年12月14日 13:3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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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2月14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2012年7月9日开始,日本实行新在留管理制度,向在日外国人发放“外国人在留卡”,取代了原来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近日,在日侨团提醒广大旅日华侨,经过了7年时间,首批发放的“外国人在留卡”将在2019年7月9日到期。此后,“外国人在留卡”将迎来更新的高潮。

  以前,“外国人登录证”到期之前,持证人所属的市、区、町、村役所会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提醒持证人更换证件。但是新在留管理制度实施后,“外国人在留卡”归法务省入管局管理。法务省由于预算方面的原因,尚不清楚是否会向所有的持卡外国人寄送通知。可能出现的后果是,持卡人经过7年的漫长时间后因遗忘而错过“外国人在留卡”的及时更新。

  新制度规定,在留卡的有效申请期限内未完成更新者,根据入管法第71条第2则规定,将被处以1年以下的惩处,或2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如果长时间过期而未更新在留卡者,可能被取消在留资格,遭强制送还。

  为此,东京华助中心、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全日本华侨华人联合会提出紧急呼吁,吁请在日中国人:1、请务必确认自己所持在留卡的有效期限;2、在留卡到期两个月前,请到最近的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去办理更新手续;3、有关提前通知事宜,法务省尚未完成预算化,外国人持卡人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入管局的联系和通知上。

  据了解,新在留管理制度实施的2012年7月9日前后,在日侨团就相关问题数次访问法务省,递交了陈情书,表达了华侨华人的忧虑。2008年10月,向当时的森英介法务大臣递交了要望书;2011年2月,向当时的江田五月法务大臣递交了陈情书,然而在日华侨团体的改善要求在新在留管理制度中没有得到反映。2015年6月28日,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再次向法务省入管局递交了陈情书,表达了以下立场:

  1、特别永住者无需携带在留卡,一般永住者必须随时携带在留卡,这是差别性待遇;

  2、在留卡的国籍、地域栏里可记入“台湾”,或有引发“两个中国”之虞;

  3、希望各地入国管理局的入管职员对于外国人办理再入国手续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提醒;

  4、对于在留卡的更新通知和罚则规定,应给予特别注意;

  5、日本人配偶者等如果丧失身份将被取消相关在留资格,涉及人道问题。

  本次紧急呼吁涉及上述第四条的“更新通知和罚则规定”。在日本,个人驾驶证5年更新一次,事前都会有更新通知书,而对于7年更新一次的外国人在留卡,入管方面却没有书面通知,令人困惑。另外,外国人不随身携带在留卡,或在留卡过期,都会遭到相关处罚,严重者还会影响到留日资格,这是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为此,在日侨团提醒广大旅日侨胞确认在留卡有效期限,及时办理更新手续,切记不要因为一时疏忽而给留日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和麻烦。(杨文凯)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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