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

日本收紧外国人医保 抚养亲属须在日居住

2019年02月21日 14:5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2月21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公众号报道,日本政府在2月15日召开的内阁会议敲定了《健康保险法》等的修正方案,其中包括“可使用健康保险的抚养亲属原则上仅限日本国内居住者”,新法拟于2020年4月起实施。此举旨在防止外国人滥用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的医疗保障制度并未设置国籍条件,长期居住的外国人与日本人一样,只要符合条件均为适用对象。该医保制度给在日外国人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和实惠,但随着在日外国人越来越多,日本社保支出压力逐步增大,加上滥用公共医疗保险的问题显现,呼吁尽快弥补医疗保险制度的漏洞的声音越来越大。

  按照日本现行医保制度,在日本国内企业中,职员不分国籍都要加入健康保险,参保者不仅自己就医时可利用医保,抚养家属也为适用对象。在日本接受治疗,普通疾病只需负担三成,重大疾病可利用“高额医疗费支给制度”享受低价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海外遇到突发疾病,还可利用“海外疗养费制度”申请部分医疗费。

  现行医保制度没有设置在日本国内居住为必要条件,生活在海外的抚养亲属也可使用。然而因在海外确认血缘关系和抚养情况难度较大,被指可能被违规利用。比如,配偶等抚养家属在海外有收入,但并未申报,或申报年收入低于130万日元,都属于违规利用。

  预计随着今年4月新在留资格的设立,外籍劳动者人数将会骤增,政府因此决定从严设定条件。

  不过,由于日本的医保制度没有国籍区分,按照修正案,日本人的抚养家属也将被限于国内居住者,详细方案还将进一步讨论。短期离开日本时或海外赴任同行家属等情况,或将均视为例外。

  去年以来,网传有中国人为在日本看病,在日本投资成立“空壳公司”,然后申请“经营”签证,落地日本后办理“国民健康保险”。该消息被日本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此次内阁会议还讨论强化地方政府国民健康保险部门的调查权,防止外国人以“留学”、“经营”的名义,利用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来日本看病。

  修正方案共涉及8部法律,以医疗领域为中心,对多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统一修改。对于公共养老金缴纳者的配偶,作为“被保人”不承担保费而领取国民养老金的情况,也要求必须符合日本国内居住的条件。(孙辉)

【责任编辑:李明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