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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过外商投资法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2019年03月15日 14: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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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两会速递)中国通过外商投资法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王恩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5日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意味着,中国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盛佳鹏 摄
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新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分为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

  为积极促进外商投资,该法在总则一章中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该法同时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投资促进”专章中,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于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该法同样设专章明确了关于外商投资保护的条款。其中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为强化对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约束,该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该法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该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完)

【责任编辑:曾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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