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国人工作的单位在外籍员工有变动时需要报备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

  (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离开原招收单位的;

  (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的;

  (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

  【为侨服务 尽在侨宝】

【责任编辑:齐倩茹】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

loadmore

加载更多

关注侨网微信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侨宝客户端
侨宝客户端
侨宝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