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与海外的你息息相关

  中国侨网9月9日电 题:华侨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领事保护法……这些与海外的你息息相关,必看!

  海外华人们或多或少给亲戚朋友买点东西,赚点跑路费。还有的把代购直接变成了他们的工作。有的留学生,在微信上推销产品,在朋友圈发发广告,靠这样赚钱。近日,《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如何影响在海外的你呢?

  微商、直播销售等列入电商范畴

  注意,《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等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

  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对于卖家而言,有责任和义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纳税信息。

  淘宝个体等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目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很多“微商”的进驻几乎是零门槛。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对海外代购来说,如果你已经小有规模,在某宝或其他电商网站上有自己的销售平台。那得马上去申请执照,分别在两个国家申请执照,就要在两个国家交税。

  按照法律,如果您从事海外代购,应该执行的所有的步骤如下:

  1. 依法注册依法审批

  如果在海外从事代购,并准备在电商运营平台开店做生意时,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比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此外如果卖家销售的是特殊类的产品或商品,必需要经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或者行政许可资格之后才可以进行销售。

  比如婴儿配方奶粉,必须为带中文标签,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获取配方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销售食品,则需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销售的保健品也必须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销售。

  2. 如实报税依法纳税

  想要在淘宝售卖海外的产品,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缴税,其中包括:工商主体登记;销售商品;完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等制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卖家,面临最高50万人民币的罚款。如果涉及偷税漏税,则需要承担更高的罚款,并承担刑事责任。

  3. 合理维权有法可依

  在中国的电商平台上出售产品的代购、代购店或其他组织售卖假货,使用虚假宣传,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或出售假货属于违法行为。电商平台也将受到五十万到两百万不等的处罚。

  此外,恶意刷好评返现,购买水军刷好评的现象也被禁止!有些商家在客人给予差评之后,会通过电话骚扰迫使消费者更改评价。这也为在正在使用电商平台的海外代购组织敲响了警钟。

  4.物流运输责任明确

  在海外运输至中国的产品中,使用快递物流是必不可少的。《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除了《电子商务法》,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还提到了华侨权益保护立法!

  华侨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项目被列为第三类项目,即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的侨法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涉及华侨权益保护的规定散见于国籍法、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既欠缺专门法律依据引导,又因令出多门存在执行难的隐患。

  实际上,推进立法的脚步从未止歇。

  全国人大专门设置华侨委员会负责涉侨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2015、2016年,国务院立法计划连续两年将华侨权益保护列入研究项目。

  2016年6月16日,福建省召开《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专家论证会。

  2017年,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华侨权益保护专题调研。

  广东、福建、湖北、上海、浙江等侨务资源较丰富地区,则陆续颁布了地方性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2018年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抓紧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资料图:4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作了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资料图:4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作了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此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还将健全完善华侨在国内接受教育、就业落户、投资创业、慈善捐赠等政策规定;完善外国人入出境政策,为外籍华人申请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更多便利。

  还有什么条例和华侨群体有关呢?

  今年3月,中国外交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领保立法迈出重要一步。

  遭遇这些情况,华侨可获得领事保护:

  被拘留、逮捕或以其他方式被限制人身自由;涉嫌违法;死亡;下落不明;生活困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人监护;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其他情形。

  如果遭遇武装冲突、政治动乱、严重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需要帮助,驻外外交机构不仅可敦促驻在国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中国公民人身安全,而且在确有必要且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联系、协调有关组织或者机构提供救助。

  另外,身在海外的香港、澳门和台湾中国公民,也可依照条例,获得领事保护与协助。

  (来源:中国侨网官方微信,作者:小侨,ID:qiaowangzhongguo)

【责任编辑:齐倩茹】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

loadmore

加载更多

关注侨网微信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侨宝客户端
侨宝客户端
侨宝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