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侨办职能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省侨办设主任、副主任;根据主要职责设四个职能处、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 秘书处(挂人事处牌子) 负责人事、文秘、行政、财务等工作。 秘书处电话:0531—8151917 国内工作处 负责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捐赠事项的审批和实施监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受理信访和侨商投诉等工作。 国内处电话:0531—8151957
国外和港澳工作处(挂经济科技处牌子) 负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联络接待,为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来鲁投资兴业提供有关服务,引进海外智力,为省内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提供服务等工作。 电话:0531—8151967
传真:0531—8190518 文教宣传处 负责文教宣传、华文教育和“三侨”在省内升学照顾录取等工作。 文教宣传处电话:0531—8151977 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
电话:0531---8151937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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